四川德阳一花鸟店贩卖野生动物被查处 民警:若确认为保护动物,店主或涉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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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12-22 20:14 58434

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12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局查处了一起当街贩卖野生动物案。

据办理案件的旌阳区分局孝泉派出所民警介绍,该所通过前期掌握的线索了解到,孝泉镇上一花鸟店可能存在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获悉线索后,孝泉派出所联合森林公安对该花鸟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为了摸清情况,我们当时安排便衣民警先去该花鸟店,看见店门口路边上放着的笼子里面有一只鹦鹉与普通观赏鹦鹉外形不同,经过初步辨认,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太阳鹦鹉,我们同时还发现店门口的雨棚下面挂的鸟笼里面有一只鸟,疑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民警说。确认该店有销售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后,民警当即表明身份,将该店两名负责人张某和钟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两人介绍,这只疑似小太阳鹦鹉,是一位老年人到店里来兜售给他的,而那只画眉则是他人赠送的。目前,民警依法对两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民警表示,目前,已经将这两只鸟送往成都的相关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待鉴定报告出具,等这两只鸟的品种进一步确定,张某和钟某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据悉,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示:宠物店、花鸟店在销售观赏类宠物时,一定不要进购来源不明、品种不明的动植物,同时,相关经营者一定要具备专业知识或有关证照,仔细甄别自己销售的宠物品种是否涉及珍稀保护动物,盲目售卖存在违法风险。

评论 1

  • 风风火火恍恍惚惚 2021-12-23

    其实好多人不一定分得清那么多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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