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求助|四川合江烈士梁业广故居破败不堪 梁氏后人:很多人愿意出资修护,但缺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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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12-16 14:36 80148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赵紫君

在川南泸州革命史上,梁业广烈士用他33岁的短暂生命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925年,22岁的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刘伯承领导的驻泸部队起义,在泸州积极传播“马列主义”,带动一批又一批的青年和工人走上革命道路。1934年,梁业广被反动派逮捕入狱,在狱中,他饱受折磨却毫不低头,拒绝供出党的机密。第二年春,梁业广被多方营救出狱,但因身体遭受敌人严重摧残,回家仅住半月,梁业广便逝世,年仅33岁。

12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接到梁氏后人梁根福的求助称,尽管在合江烈士陵园里,有梁业广的墓碑供人纪念。但实际上,梁业广烈士真正的故居和坟墓都在九支镇,因为疏于保护,都早已破败不堪。“我们有很多人都愿意出资修建,但是没有政府的合法手续,怕建好后,说手续不全。”

梁业广故居

曾参加驻泸部队起义

带动许多人为革命事业奋斗

12月14日,记者来到了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徐家祠村,梁业广堂侄子梁永录的家中,梁永录向记者娓娓道来他印象中的梁业广。1903年3月,梁业广出生于合江县九支乡天堂村,少时勤奋好学,努力考入泸州川南师范学校。在当时在任校长的影响下,梁业广加入中国共产党。

“当时他经常不在家,我父亲说都不晓得他在外面干嘛。”为了革命事业,梁业广在外不停地奔波,去到广州参加由毛泽东创办的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在刘伯承策动的驻泸部队起义中担任“农运”工作。1928年春,经中共川南特委批准,中共合江特别支部委员会成立,后扩建为中共赤(水)合(江)特支,梁业广两次担任其书记一职。不仅如此,梁业广还带动许多青年、工人成为共产党员。

1934年,梁业广以文牍身份作掩护,打入合江九支团练局从事策反活动。但不久后,梁业广被反动当局逮捕,关押在合江监狱。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梁业广坚决拒绝供出党的机密。1935年4月,梁业广被保释出狱,但因在狱中受尽折磨,早已是气若游丝,出狱后第二个月就病逝。

梁业广故居

实地探访烈士故居

9间仅剩2间 房屋早已“千疮百孔”

通过走访发现,大众所知的梁业广的墓在合江烈士陵园,但实际上,梁业广真正的墓还在梁永录家后的山坡上,而那里早已被及膝高的荒草和树木包围。“梁业广的坟一直都在这,前几年本来是说要迁去合江陵园的,但不晓得啥子原因没有迁过去。”梁业广的后人梁根福说道。

而梁业广的故居在坟墓对面的山上,据了解,梁业广故居原本有9间房屋,但如今仅剩2间,“梁业广的房子大约有200多年,是梁业广爷爷修建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老式土坯房的周围荒草丛生,悬梁上的木头摇摇欲坠,红色的泥土突破黑色的墙皮暴露了出来,藤曼爬满了半面墙。

在房屋面前的土地,还有村民种植了蔬菜。看得出来,这里早已没有人居住、管理和保护。“梁业广烈士就是在这个房子出生、参加革命、死亡。”梁根福指着身后岌岌可危的房子说。

据了解,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梁业广故居一直有人居住,房子得以保存完好,后来人走屋塌。近年来,由于缺乏保护和宣传,来参观梁业广故居的多数是梁氏族人和周边群众,“今年清明节,深圳的宗亲来考察,说愿意出部份资金修复,但要有合法的建设手续。”

个人出资设立指路牌、打通公路

梁氏后人曾多次询问相关部门

英雄应当被铭记,精神应当被传承。看着破败的梁业广故居,梁业广的后人也纷纷感到可惜,“看到是可惜,但我们也没法。”附近的村民感慨道。

“梁业广为革命的付出是值得学习的,我想让更多人了解、知道梁业广。”带着这样的想法,2017年5月份,梁根福个人出资设立了四块指路牌,并找挖掘机计划打通到梁业广故居的毛公路,但因手续不当等问题,中途被九支镇政府打断,“我大概挖了10公里,花费了18万左右。”

今年6月,梁根福就修建梁业广纪念馆等问题,先后咨询了九支镇政府和具体部门经发办,“九支镇政府说建立纪念设施和纪念馆他说他们没有权力,要找上级有关部门,超出了权限。经发办给我说要有合江县政府批示,才能批300平方。”梁根福还曾咨询过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说他们也是刚成立,对于烈士纪念馆不太清楚,讲习所的领导倒是说他们会支持我,让我找当地的政府。”

12月14日,梁根福再次咨询了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梁根福,“如果仅仅是想修缮房子,要找住建和国土,以他们的规定来审批。如果是要修纪念设施,要层层申报,村上需要先规划,包括占地等。”

烈士故居由谁负责?

律师回应:谁负责树立,谁负责管理并保护是基本原则

那么,烈士故居应当由谁负责保护?泸州市文物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烈士故居是否能被列为保护单位,需要专家对烈士生平、烈士故居的历史价值、保存完好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和评估才能决定。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纪念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设施。烈士故居并未在其中。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到目前为止的政策和法律,没有把烈士故居列为烈士纪念设施,但可以考虑慢慢完善。”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表示,“谁负责树立,谁负责管理并保护是基本原则,如果烈士故居是由县文物所设立的,那么就由县文物所进行保护并管理,如果是乡镇人民政府树立的,就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并保护。建议先走文物管理的措施,以后再考虑成为烈士纪念设施。”

《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同时,记者发现,在《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第三章十七条中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与重要人物有关的遗址、遗迹和代表性实物,烈士墓等红色资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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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 @ai玲 2021-12-18

    好心人👍

  • 李玉泉 2021-12-16

    房子败了不要紧,精神丢了就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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