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鹅相关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目前,事件取得新的进展。昨日晚间,上海消费者贾女士接到了加拿大鹅官方发来的邮件,表示同意其退货退款。今日(12月2日)下午,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专门店终于同意对贾女士的羽绒服进行退货退款。
纵观此次事件,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质量问题,花费逾万的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而后,上海市消保委介入约谈,中消协亦对此发声“任何品牌在消费者面前都没有特权”,贾女士的维权个案才有了今天的解决。但加拿大鹅对全球官网购物和中国的退换货期限区别,并未作出说明,正如上海市消保委对此的态度,还需进一步追问。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承担相应退换货或修理等义务,这些都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的。但加拿大鹅明知故犯,其有违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要求的行为,必须接受“霸王条款”的签字提货规定,引起了消费者强烈不满。更甚者,这样的无理条款还是“中国限定”,相比加拿大、美国、英国地区均有30天退货政策,加拿大鹅中国官方旗舰店仅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实体店更是一刀切——拒绝退货。对于中国门店数量超过本土的加拿大鹅来说,一边吃着中国市场的饭,一边对中国消费者搞双标、玩歧视,这不仅是吃相难看,更是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违法行为。
加拿大鹅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前段时间,多家媒体曝出消费者所购加拿大鹅羽绒服“一脱一身毛”,品牌承诺终身保修却不受理。而在某投诉平台,加拿大鹅相关投诉有数百条,主要都集中在商品质量和退换货问题。而这也不是加拿大鹅第一次“翻车”。此前,加拿大鹅因涉嫌虚假宣传,被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5万元。各种问题不断出现,可谓“一地鹅毛”。如若继续这样下去,无论是靠营销还是靠产品建立起来的声誉,都会很快败光,消费者自然也会“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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