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支持举措 鼓励创业创新 四川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

川观新闻 2021-11-23 18:34 27947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11月23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十余年来,我省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场主体结构和所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中小企业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同时,随着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对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办法修订草案共9章、57条,分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监督检查和附则。修订草案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分别规定了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我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原则,并要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同时,完善了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举措,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实中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明确建立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债融资、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修订草案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明确积极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载体提供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从产学研用合作、专精特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优化等方面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同时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扩展国际市场和参与区域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中小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修订草案还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事项便捷办理、人才待遇保障、法律援助、政府履约等方面规定了中小企业服务保障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我省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规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帮扶纾困和风险应对机制。

另外,办法修订草案还规定了人民政府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建立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和投诉举报平台;规定了禁止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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