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迎来第四个“荣誉授予日”

封面新闻 2021-11-19 20:12 38382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在社区,在街头,在户籍窗口,在交通岗亭,在抗疫一线……到处都是公安民警的身影,他们是群众的“守护神”,守护全社会和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

11月20日,四川公安将迎来第4个“荣誉授予日”。回首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无私奉献、忠诚为民,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省共有4名民警、5名辅警因公牺牲。

为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发队伍战斗力,省公安厅先后推进落实《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安机关爱警暖警十条措施》《全省公安机关关心关爱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民警辅警九条措施》《全省公安机关年休假通报制度》等暖警惠警措施,精心做好对公安英烈家属、公安英模、因公负伤民警辅警、特困民警辅警等走访慰问工作,将党和人民的关心关怀传递到位,推动全警全力以赴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最美基层民警”“四川政法先锋”“最强支部”“三个最美”、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活动陆续开展。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深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模范,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全省公安机关荣立集体一等功21个,集体二等功111个,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7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9人,个人二等功171人。

在“荣誉授予日”来临之际,广大公安民警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昂扬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顽强的战斗意志,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四川公安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据了解,1952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印章正式启用,这标志四川省公安厅正式成立。为了永远记住这个神圣日子,致敬荣誉,四川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将每年的11月20日确定为“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

评论 1

  • 沐川县太和村工作队员 2021-11-20

    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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