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案说法丨这些法条告诉你,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川观新闻 2021-11-13 13:10 28068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11月12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羽神生鲜超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借疫情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商家——羽神生鲜超市作出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

据媒体公开报道,10月24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在羽神生鲜超市大学路店,牛心菜售价由23日的4元/千克涨到了14元/千克。随后,检查组来到羽神生鲜超市大学路店。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正品牛心菜单价为13.96元/千克,特价牛心菜为9.96元/千克。经初步核实,当日美通批发市场牛心菜批发价为7元/千克,相临区域超市的零售价为7.96元/千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羽神生鲜超市借疫情哄抬价格,存在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

为了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11月8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于哄抬价格情节较重的最高处300万元的罚款。

11月10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发布关于相关物资保供稳价的警示告诫书,明确市场主体应增强法规意识,守法经营;应秉持商业道德,自律经营;应坚持信誉至上,诚信经营;严明生产纪律,安全生产。

疫情期间,如果商家及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将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防疫抗疫大局。川观记者梳理了哄抬物价的相关法条,希望大家以案例为鉴、以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有任何违反市场秩序的线索都欢迎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将公开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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