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求助|不交“服务费”不能搬进公寓?成都女租客不满中介收费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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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10-11 11:46 37151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赵紫萱

“他们承诺不收取中介费,但在我签完合同后,却要我一笔服务费,不交就不能搬进去。”王女士说,此时,她正站在成都市浩邻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邻公寓”)的店铺门口维权。封面新闻记者也前往了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创意路的这家浩邻公寓。

    王女士订下的公寓

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的9月5日,她通过贝壳网找到了浩邻公寓准备租房,在浩邻公寓的工作人员曾先生的带领下看过房后,王女士订下一套公寓,支付了1000元押金。

    王女士支付了1000元押金

9月8日,王女士签完了租房合同,支付了4000多元的费用。在准备搬家前,曾先生告诉王女士,之前缴纳的1000元押金中,除了扣除的600元的预存水电费,剩下的400元不会退还,且要求王女士另支付100元,共计500元作为“服务费”。这让王女士感到不解,之前在和曾先生交流的过程中,他承诺不收取中介费,为何现在突然多出一个“服务费”?

记者采访了浩邻公寓的另外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他们的确不收中介费,但浩邻公寓在贝壳网上挂出的所有出租房源信息,都明确标识会收取500元的“服务费”,作为顾客搬家前打扫卫生,入住后维修家电等的费用。

但王女士表示,贝壳网上的这条收费信息写在了隐蔽的地方,自己根本就没看到,此外,她和浩邻公寓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明确写着“服务费”这一项,所以她拒绝缴纳。目前,王女士已将浩邻公寓告上法院。

    电子合同上未写明需缴纳“服务费”

    浩邻公寓在贝壳网上标注的500元“服务费”

在与王女士交谈中,曾先生也回到了店铺。曾先生谈及此事说到:“刚刚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我已经明确表示不和解,我也要把她(王女士)也告上法院,并要求她赔偿我们两个月的房租费用。”

同时,曾先生还称,他之前同意把包括押金的所有费用退还给王女士,但王女士要求他额外赔偿两个月的房租,他拒绝了王女士的要求。“她把我投诉了个遍,我也要起诉她!”曾先生说。

目前,双方都不愿意再与对方交流,均表示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封面新闻记者会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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