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还超速 欢喜中秋成“愁节”

川观新闻 2021-09-22 13:18 42034

晓刘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中秋佳节,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打算回家过节本是件非常开心的事,但是四川乐山犍为人干某却因超速和无证驾车在成乐高速上被交警查到,再也开心不起来。

高速交警四分局供图

9月21日10时18分许,成乐高速123公里加300米处移动测速点发出预警,一辆号牌为川LYA8××小型汽车存在超速违法行为,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开展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迅速设卡拦截该车。5分钟后,该车进入民警视线,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刚一停下,驾车男子摇下车窗,表情显得既焦虑又紧张,明显看得出其内心非常忐忑。民警告知驾车男子存在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时以上10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上以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后,要求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时,发现该车男子说话吞吞吐吐,行为表现也极不自然,并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后经过执勤民警核查,查明驾车男子干某并非未带驾驶证,而是根本就未曾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铁的证据面前,干某承认了自己超速和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经询问得知,干某系乐山犍为人,他从未考取过驾驶证,知道不能驾驶机动车,平常都由妻子开车。当天为了赶时间回家过节,认为中秋假期高速交警应该放假了,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且认为自己驾车技术也不错,便心怀侥幸独自一人驾车从眉山仁寿出发回乐山犍为老家过中秋,本以为可以安然到家,没想到在乐山北收费站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干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讲明超速、无证驾驶的严重危险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道路(限速80公里/小时以上10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上以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干某当听到民警说自己将被处以罚款115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时,干某开始求情,生怕要在拘留所里过中秋。民警告诉干某15日内到大队处理违法行为即可,干某才松了一口气。车辆被扣,干某只得悻悻然地坐车回家。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驾驶技能学习,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很有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交通事故;未取得驾驶证更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无证人员易发生慌乱,在变道或紧急避让时没有经验会非常危险。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出了事情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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