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法院系统第二届荣誉授予日上 这些英模给大家分享了哪些经验?

川观新闻 2021-09-16 21:17 47155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9月16日下午,四川省法院系统第二届荣誉授予日活动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在当天的荣誉授予日活动上,省法院对一年来在四川司法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荣誉颁授。其中,还有几位英模还进行了事迹宣讲。

省法院供图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些英模讲了啥?(节选)

成都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臧永

20多年来,我一直从事传统民事案件审理,每一个看似很小的案件,背后往往隐藏着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牵连着千万家庭的安定幸福。

2019年9月,我联系教育、卫生等七部门召开联席会,各方达成共识,在西部地区率先构建犯罪信息共享筛查机制;当月,囊括全市法院近十年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正式上线运行,依托这个数据库,我们联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开展“春风护蕾”专项行动,“地毯式”排查教育和医疗行业在职人员有无犯罪前科,查询量超过42万人次,全面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作为法官,法槌落下时重若千钧,承载着国家的信任与重托,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期待。我将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司法审判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李敏

16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使我明白:刑事审判审罪之有无,判刑之轻重,甚至决人之生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来不得半点马虎。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2019年审理的周某故意杀人案。庭前讯问被告人发现,杀人事实清楚,被告人也作了全面供述,但他所说的杀人动机不正常,是本案的疑点。被告人之前曾患精神疾病,但经鉴定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如何量刑成为控辩双方、被害人亲属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后来,我与被害人亲属通话20多次,最大程度获得他们的信任,主动告诉他们案件的诉讼进程,协调困难救助,还联系心理咨询师帮助疏导情绪。我想尽一切办法弄清楚每个疑点,恶补心理学知识,向精神病学专家请教,反复观察审讯视频中被告人神情。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亲属找到我,说法院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让他们深受感动,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他们还主动安葬了遗体。当周某被依法严惩的判决作出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在寒冬时节我们进行判后回访时,孩子姑姑握着我的手久久不放,我的心也被捂得暖暖的。

石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泽仁曲西

“必须要妇女们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权利!”相较于内地,甘孜州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农牧民群众法治观念的薄弱,让我们感到开展工作困难的同时,也认识到法治建设使命任重道远。一次下乡办案途中,我看到一名妇女遮掩着身上的伤痕,便走上前问她“你是不是在家里被打了?”面对我的问话,她不愿正面回答。

自那次起,我下定决心必须要让当地妇女们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权利。于是,我找到了法院中和我有着相同想法的同事,2019年12月,我们组建了全州第一支“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石渠县的妇女儿童学法、懂法、用法,在遭受权益侵害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些牧民听不懂汉语,我们就把法条翻译成当地藏语;有些牧民看不懂文字,我们就把法条画成浅显易懂的宣传画;有些牧民对演讲不感兴趣,我们就把案例改成故事和演出。

2020年12月,一名妇女因丈夫赌博、家暴,来到法院想咨询离婚事宜,点名要找“正义雪莲”办案。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问她,为什么非要找“正义雪莲”,这名妇女回答:“我观察她们很久了,她们是好人,一定会帮助我。”听了这句话,我们的心里暖流涌动。如今,我们创办的“妇女学校法律讲堂”“女法官悄悄话”“雪莲护蕾讲堂”已经成为了当地牧民群众口耳相传的“知名品牌”,从这份艰苦的工作中,我们感受到了温暖的回报。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南岸法庭副庭长 王士雨

回看工作这14年,一路走来,兜兜转转,我似乎都与人民法庭有着不解之缘。法庭离群众最近,也与群众最亲,我的大部分工作都要上山下乡、走村串户,听乡亲们讲家长里短、柴米油盐,虽然这和我脑海中威严的法官形象相去甚远,但我却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乐在其中、流连忘返。

我在农村生活了15年,对于老百姓有着特殊的感情,长期的基层审判工作历练,也让我对田边地角、人情冷暖、风俗民情有着更深的理解和情怀。处理这里发生的纠纷,我认为不能只讲法律规则,更要讲道理、说人情,才能真正走进他们的心里,拨动他们的心弦。

2012年6月,我收到了一个特殊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被告既是远房亲戚又是邻居,曾因为小孩打架产生矛盾,被告的农田又正好在原告上面。因为暴雨后涨水,被告农田里打过农药的水灌进原告农田,导致田里喂养的龙虾死了大半,原告不服找被告理论,双方新仇旧账一起算,打得难分难解。原告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并扬言法院解决不了,就只有“以毒攻毒”;被告随即提出反诉,也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双方僵持不下。

双方一见面又激烈争吵起来,我忙把两人支开,果然积怨太深,只能背对背调解。可眼看都调解了近5个小时,双方依然寸步不让。我实在是口干舌燥,有点想破罐破摔,该咋判就判,只要把案子甩出去就行了。但听双方当事人的口气,这事儿非得争出个你死我活来,要是就这么草率地判了,矛盾没化解,搞不好还会引发民转刑风险。

最后双方当事人听了我接近8个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其实,许多民转刑的案子也许只是因为当事人“得理不饶人”或者“无理赖三分”,作为法官,当然需要“快刀斩乱麻”的理性判断,有时还需要“苦口婆心”的韧劲,因为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直在努力,就能被老百姓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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