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快递“签收确认”加一元,行业惯例不能扭曲法律义务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新闻 2021-09-13 16:28 117633


蒋璟璟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此,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北京青年报)

某些快递公司所推出的付费“签收确认”服务,其实就是对收件人身份更严的核验、对收件过程更多交叉验证和留痕罢了。按照浙江消保委的说法,“签收确认”本就是快递公司的法定义务,额外收钱纯属巧立名目、额外收费。这一观点当然没错,但也应该看到的是,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从来都是两回事。

按照法律规定,快递必须“送货上门”,快递员必须审慎核验收件人信息。但现实是,很多快递经常都是擅自扔在了快递柜、代收点了,根本不会送到指定的收件地址,更不用说让收件人当面验收了;再说核验收件人信息,现实中快递员几乎唯一的核验就是让取件人“报名字”或“报手机尾号”,基本是形同虚设。若是真有人有心冒领,派件人员根本就是不设防状态。

事实上,对于快递派件环节核验的敷衍了事,快递公司是心知肚明的。为此,一些公司会在关键物品、关键节点“表现一番”,比如说就录取通知书的派件就很审慎,必须核验身份证,还要同时核验收件人的准考证,两项证件核对准确无误后,收件人方可签收。按理来说,这一“高标准”理当是标配。但某些快递公司确实把理应的标准动作包装成了增值服务并另外收钱,当真是相当精明了。

真实的情况是,多数派件员并没有按照法定标准、法定义务去履行好派件中的核验义务。诸如确认身份证、取件码等动作,对于一线派件员来说,确属是“额外劳动”了。然而需要弄清楚的是,建立在义务拆分、省事偷懒基础上的“额外劳动”,并不具有收费的道德合法性。行业惯例,从来不能取代法律条款之限定。

评论 12

  • 苏记说事 2021-09-14

    怪事多

  • 一季花败 2021-09-13

  • 一季花败 2021-09-13

查看更多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