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封面新闻记者 张鑫)。
30秒辟谣|替考代考入刑定罪,诚信应试勿触红线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四川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2021-06-06 15:31 66228
$newsDetail.reviewCount
评论 5
fm1911461 2021-06-08
加油加油加油
闯闯 2021-06-07
高考公平不容亵渎。
古月言兑 2021-06-07
靠实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