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燃岸
去年底,成都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成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是示范区为统领,成都市委作出了“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并在随后启动了意见和建议征集。
2月4日,成都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请大会审议,成都市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即将“上新”。
以共同富裕为导向,到“十四五”末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7.5%、力争突破7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8.6%、力争突破40000元,进入国内高收入城市行列。
具体而言,成都将提高工资性收入。大幅增加优质市场主体,动态消除“零就业”,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7%、9%。
将提升经营性收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均达到7%。
将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投资入股、产权交易等制度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推广员工持股制。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9%、7%。
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7%、9%。中等收入群体占常住人口比例从“十三五”未期的49%提升至65%,低收入群体减少300万人,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8: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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