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求助|成都一楼顶违建暂缓拆除 执法队: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人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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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11-20 19:50 48479


11月,封面新闻多次报道成都高升桥一小区楼顶违建的消息,11月19日,武侯区综合执法队员到该住户楼顶,对违章搭建阳光房进行拆除。11月20日,住户田女士等人向封面新闻反映,称该违建未完全拆除,他们希望加快拆除进度。2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再次来到武侯区街道办,参与执法队与业主沟通事宜。目前,多方协商后暂时商定,等顶楼住户处理好顶楼的财物后继续拆除,拟定于两周内完成。

监督下的违建拆了一半

因财物处置暂缓拆除

11月19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富都苑小区,田女士表示已经接到通知城管会到顶楼,拆除6楼住户的玻璃房。顶楼住户于先生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他和爱人商量后决定同意拆除该玻璃房。于先生称,自己搭建玻璃房的本意并非扩大建筑面积,而是想起到遮雨防水的作用。该小区已修建多年,“搭个玻璃房可以防止积水和渗漏。”

在拆除现场,于先生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在收到综合执法队员出具的拆除通知书后,他没有异议,也配合相关拆除工作。“我和爱人商量的是,能拆的都拆了,免得和邻居再起争执,大家都因这个事弄得比较疲惫了。”

19日上午,工人开始进行拆除工作,田女士了解到后表示,拆除是应该的,但后续工作她仍然比较重视。“这个拆了,那要给我们还原以前的房子嘛。”她表示,墙体损坏、管道、住户家中渗水的复原,源于于先生修建玻璃房造成,应由他负责修复。

对于田女士和其他住户的诉求,于先生则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拆除玻璃房,其他损失并不是自己造成的。“首先,这个房子本来就修那么多年了,墙体老化也是正常现象,其次,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我玻璃房造成的。”

11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19日当天顶楼的玻璃房只拆除了部分,并未完全拆除。田女士和住户质疑,明明是违章建筑,为何又拖延拆除呢?记者和田女士等人来到武侯区综合执法队了解情况。

拆除时间为何延迟?

执法队:人性化考虑 并未违背强拆法规

一位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拆除工作暂时停止,但是是因为顶楼住户家里的财物还未妥善安置,处于人性化处理,给住户腾开地方的时间,并非执法不力。

工作人员称,“顶楼住户一直比较配合拆除,但确实19日拆除两处阳光板后发现,中间有一块在拆除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家电等需要搬动。“最近几天可能会有雨水,他们如果拆了的话,东西会淋雨,也有一定财产损失,出于对他们的理解,也给他们再预留了一些时间。”对于该说法,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微信向顶楼住户易女士求证后,得知他们确实需要处理下该区域的财物。“我们肯定是配合执法队工作的,现在大部分都拆了,我也不差这一块。”

执法队向封面新闻记者出示一份通知书显示,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队责令顶楼住户于11月18日前自行拆除,预期未拆除的,执法队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但同时,住户如果不认可该决定书,可以于60天内向武侯区政府或成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再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他们如果不认可,还有这个期限做出申请,所以现在并没有到强拆的期限。”

对于田女士和住户要求立即拆除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也很理解他们急于拆除违建的心情,但希望邻里间彼此理解,给顶楼住户缓冲的时间。截至11月20日下午,田女士和住户表示接受再暂缓2周拆除该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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