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川观新闻记者11月我16日从省高速交警四分局获悉,近日,全省公安厅交通警察系统正在全力开展秋冬季交通整治百日会战周末酒驾专项夜查工作。11月15日晚,省高速交警四分局十一大队在仁沐新高速公路仁寿南收费站出口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5日晚22时22时许,十一大队民警在仁寿南收费站开展“百日会战”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川Z号“荣威”牌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明显感觉到驾驶室内传出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执勤民警对其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经现场简易式酒精测试仪,驾驶员谭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将当事人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驾驶人谭某和其爱人一起在仁寿县慈航镇的老家中吃晚饭,因为自己有喝酒的爱好,就喝了两杯白酒,晚饭后休息了三小时驾车返回仁寿县城。谭某认为自己平时经常喝酒,酒量又好,况且路程又不远,就自信满满的驾驶自己川Z号“荣威”牌机动车返回仁寿县城,在仁沐新高速公路仁寿南收费站出站时被执勤民警挡获,最终经呼吸式酒精测试显示谭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酒驾事实面前,驾驶员谭某也是后悔不已,他也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的严厉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爱喝酒无罪,可莫把酒驾当儿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限伤害,请自觉拒绝酒驾,做交通参与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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