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日前,《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公布。封面新闻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我国法律法规此前没有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的专门立法,《规定》填补了立法空白,加强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法治保障。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有哪些内容?
据介绍,《规定》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记者注意到,《规定》共18条,明确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原则。规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明确国家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布局,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此外,《规定》明确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有关职责。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持续运行。
在反制措施和域外适用方面,《规定》针对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及外国组织、个人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据此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采取反制措施。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有关反制措施。任何组织、个人违法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有关的信息收集活动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为何制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
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部长通道”上,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部分西方国家企图通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短链化、‘友岸化’甚至本土化等手段,开展影响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调查等,推动与华‘脱钩断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廖诗评表示,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我国外部发展环境的稳定,已成涉外法治建设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能够有效应对内外部风险,保持稳定畅通,有必要填补立法空白,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法治保障。
《规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国家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同时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确立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制度措施。
“坚持急用先行”,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定》聚焦涉及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小切口”构建相关制度,并做好与现有制度规定的衔接。
据介绍,《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管理,同时针对危害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措施和行为,明确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反制措施和域外适用规定。
如何应对损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行为?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于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对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实施或协助实施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行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对有关措施或行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按程序可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或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或国际服务贸易,收取特别费用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决定将有关组织、个人列入反制清单,采取反制措施。
对外国组织、个人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我国公民、组织的正常交易,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措施或实施其他行为,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威胁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对外国组织、个人采取禁止或限制其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或限制其在我国境内投资,禁止或限制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禁止或限制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取消或限制相关人员在我国境内工作、停留或居留资格等措施,有关措施可适用于外国组织、个人实际控制或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廖诗评认为,《规定》将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与安全有关目标纳入法治轨道,通过设定科学丰富的反制措施,强化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法律保障,提升了涉外安全立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回应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现实挑战,有力推动实现“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良性治理循环。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