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主审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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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7-18 19:15 47454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7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于今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

本次案件上诉人为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煤集团),被上诉人为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四川分行)。本案中,攀煤集团作为保证人为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股份)的一笔债务,向国开行四川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主债务人华荣股份未如期履行全部债务。

2020年6月1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华荣股份重整案,并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两公司重整计划。根据华荣股份重整计划的安排,国开行四川分行受领了部分现金清偿,其余债权以“以股抵债”和“留债清偿”方式实现。针对暂未受领的债权,国开行四川分行诉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保证人攀煤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国开行四川分行的主要诉讼请求。攀煤集团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介绍,本案二审争议的主要是在主债务人破产重整情形下,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对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存在何种影响等问题。

本案涉及川煤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华荣股份重整成功后,债权人后续权益的实现与保障问题,既关乎川煤集团重整计划的全面稳妥有序推进,也关乎债权人切身利益。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辩论意见。经法庭审理后,各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休庭后,法庭将组织各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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