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20周年|澳门回归历史背景与重大事件回眸

封面新闻 2019-12-20 09:33 36424

张岚(四川年鉴社)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20 周年纪念日。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葡萄牙结束对澳门的统治。澳门回归,是继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又一成功实践,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又一重大进展。

历史背景

澳门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侧,北以关闸为界,与珠海经济特区的拱北接壤,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组成,面积9.1平方千米。

(一)早期租地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就已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葡萄牙人在准备登上澳门时,托言商船被风浪冲击缝裂,货船潮湿,要求借地晾晒,并贿赂了地方官吏汪柏,取得了停靠澳门码头进行贸易的权利。

1582年(明万历十年),中葡订澳门借地协约。澳葡每年向香山县缴纳地租500两白银。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白银予明、清政府为地租。

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范。

(二)变相强占

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简称澳督),但并没有实际到任。

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正式到澳门就职。最初,澳督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1749年(乾隆十四年),清政府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

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发布《王室制诰》,之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作为葡萄牙国家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清政府断然拒绝。

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

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随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对澳门华籍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

1849年开始,亚马留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1849年后,葡萄牙借相继占领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三)条约定案

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欲将澳门地区转为葡萄牙之属地,但被发现而告终。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葡人闯入香山筑新关闸,擅自以此为澳门之界。1887年12月,清政府与葡萄牙王国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中确认葡萄牙可长驻澳门管理,从而前后占领澳门达400年之久。

解决经过

(一)联大决议

自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开始为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

周恩来总理非常关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亦于1972年3月为此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委员会,申明中国政府立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葡萄牙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国要对被占领的领土恢复执行主权的问题,而完全不是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更不是使其获得独立的问题。”

同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案,将香港和澳门于殖民地名单剔除,此举为中国和平解决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制造了有利的背景条件。

(二)中葡建交

1976年,葡萄牙总统安东尼奥·拉马尔霍·埃亚内斯出席联合国大会,与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谈及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

经过两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与台湾当局断绝邦交,2月9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交换《建交公报》。中葡双方共同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至于归还时间与细节将在适当时间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葡萄牙的改变与行动为中葡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友好推动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官员开始频繁互访。1980年3月,澳门总督伊芝迪应北京政府邀请进行访问。而中国亦曾派出任仲夷、习仲勋等官员造访澳门。

随著两国友谊的增进,最高领导人也开始进行互访。198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访问葡萄牙,与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会面就澳门问题交换意见。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访问中国,与中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会晤,同表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

(四)中葡谈判

1986年5月20日,中国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发布新闻公报,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开澳门问题的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谈判共进行了4轮。经过4轮会谈后,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将于1987年3月26日在北京举行草签联合声明的仪式,仪式由两国的政府代表团团长进行草签。

1987年4月13日,中国总理赵紫阳和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各在各自政府内取得《中葡联合声明》的批准。中葡两国政府终于在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五)过渡时期

中葡两国政府由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政权移交期间的12年,被称为过渡期。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988年10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的全体会议,决定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标志澳门进入过渡期的后半段(或称后过渡期)。

在整段过渡期内,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采取三大措施,确保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合称“三化”。

中文合法化,中文取得官方地位,与葡文并列成为澳门的官方语言。

公务员本地化,澳葡政府在《联合声明》签署后,开始培养本地公务员。

法律本地化,1996至1999年期间,分别颁布构成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即《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法典》。

政权移交

1999年12月19日深夜,举世瞩目的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外交部长唐家璇、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出席。葡萄牙总统桑帕约、总理古特雷斯、澳门总督韦奇立等出席。

12月20日零时,政权交接仪式正式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这里庄严升起。从此,澳门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又迈出重要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从这一刻起,澳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1999年12月20日1时3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在澳门综艺馆隆重举行。1时35分,国家主席江泽民宣布特区政府成立。1时37分,澳门第一任行政长官何厚铧面对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监誓下进行宣誓就职,随后澳门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法官检察官等都纷纷在国旗和区旗下宣誓就职。

199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准时通过澳门关闸进驻澳门。正午12时,由编号ZA 00-01(即表示“驻澳”在澳门行驶的车辆,ZA分别为驻澳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的军用吉普车与车上3名驻澳部队战士两边战士持枪、中间战士手握军旗,3人共同护卫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顺利进驻澳门。下午2点45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营区,并进行阅兵。

1999年澳门回归时,中央政府赠送澳门特区的礼物就是一尊名为《盛世莲花》的大型雕塑。于1999年12月20日15时揭幕。1999年12月20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开署,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公署开署揭牌。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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