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湛江报道
因拒绝追求,2022年12月9日,广东湛江20岁女孩陈某萍下班回家路上被前同事黄某南跟踪拦截,遭捅16刀后死亡。据起诉书,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曾计划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经家人劝说才中止继续作案自首。
2023年5月22日,此案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参加庭审旁听的陈某萍家属讲述,听到一审判决后,黄某南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陈咏琪和父亲收到该案一审判决书。摄影:杨峰
据该案一审判决书,黄某南亲属的证言显示,黄某南身体和精神方面均没有问题,家族没有遗传病和精神病。
一审中,黄某南及其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辩护人提出,黄某南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对此,湛江中院审理认为,黄某南仅因其一己欲念,即产生杀害多人的犯意,犯罪动因极为卑劣;杀人准备活动极为缜密,人身危险性极大;杀人决意深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在闹市区的小学门口公然持刀行凶杀人,客观上给社会公众造成极大恐慌,社会影响恶劣。因此,黄某南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湛江中院准许陈某萍家属撤回了对黄某南的附带民事起诉。一审判决后,陈某萍的姐姐陈咏琪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听到判决死刑,我们才安心了一点点。我们很感谢湛江中院能依法判决。二审,我们要求维持原判。”
陈咏琪表示,妹妹现在还没有下葬,“我们想带着终审的结果去告慰她。”后续,家属还将继续申诉要求追究本案中警方不作为人员的责任。
证言称嫌犯作案前精神无异常
黄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头区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黄某南在湛江遂溪县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黄某南进入该酒店工程部任职电工,并于同年6月从该酒店离职。
案发前,黄某南长时间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时许,陈某萍在街上被黄某南持刀杀害。据起诉书披露,黄某南提前在陈某萍的电动车上安装了定位器;被刺时,陈某萍曾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黄某南没有收手。陈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产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时,黄某南也产生了顺带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头,动机是他认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问题责骂、批评他,便记恨在心。为此,黄某南事先自制电人工具,并进行了“踩点”。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潜逃,准备去电杀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劝说下,黄某南才自首放弃作案。
2023年5月22日的庭审中,黄某南对检方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黄某南仅在最后陈述阶段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当听到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时,黄某南可能“有触动”,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
一审判决书显示,黄某南胞姐证言,黄某南身体和精神方面均没有问题,其家族也没有遗传病和精神病。
黄某南三位前同事的证言也显示,黄某南在光伏电站工作期间没有异常表现,只是不喜欢与人交流,与同事没有矛盾过节。另有一位证人证言显示,黄某南在光伏电站工作期间无异常表现,与他们没有债务纠纷或其他纠纷。
辩方以自首、犯罪中止请判无期遭驳回
据一审判决书,庭审中,黄某南称,其有犯罪中止及自首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黄某南的辩护人提出,黄某南有自首情节,应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再是黄某某自动放弃杀害另外三位前同事,属于犯罪中止。综上,建议判处黄某南无期徒刑。
湛江中院审理认定黄某南有自首情节,并系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关于是否对黄某南从宽处罚的问题,湛江中院审理认为,首先,黄某南单方面欲与陈某萍建立恋爱关系,陈某萍予以拒绝是其个人正当权利。黄某南仍持续不断对陈某萍进行跟踪、纠缠、骚扰、威胁,该行为已经是对陈某萍的不法侵害。此外,黄某南产生将其他三位前同事杀害的犯意,仅是因其自己认为该三人曾经在工作生活中对其批评指责即心生杀人恶念。因此,从案件起因分析,各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均不存在任何过错。黄某南仅因其一己欲念,即产生杀害多人的犯意,可见其犯罪动因极为卑劣。
其次,黄某南为故意杀人进行长时间的谋划和准备,购买和自制作案工具,谋划如何杀人、如何驱散群众、如何逃跑、如何逃避侦查等等,乃至在陈某萍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器,潜入遂溪某光伏电站三位前同事工作单位拍下出勤表,从而掌握被害人陈某萍的活动轨迹及三位前同事的作息情况。可见黄某南杀人准备活动极为缜密,人身危险性极大。
再次,在作案过程中,黄某南毫无人性地对被害人陈某萍的要害部位连续捅刺。检验报告反映,陈某萍身上创口多达十余处,遍及胸腹部、肩部、颈部、手臂等多个部位,其中胸腹部刺伤致左肺、肝脏、脾脏破裂大失血,为致命伤。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及黄某南供述反映,在捅刺过程中,黄某南在陈某萍已被刺倒在地,无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持刀继续捅刺陈某萍,造成陈某萍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见黄某南杀人决意深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
最后,黄某南在闹市区的小学门口公然持刀行凶杀人,客观上给社会公众造成极大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湛江中院表示,综上所述,黄某南有预谋地实施杀人犯罪,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故黄某南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黄某南及其辩护人所提对黄某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被害人曾因被持刀骚扰报警
家属要求追查处警民警“不作为”
陈咏琪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陈某萍在遇害前曾遭被告黄某南持刀威胁,此事发生后陈某萍所在酒店曾报警处理,派出所亦出警处理,但未在黄某南家中找到其人。陈某萍的家属认为对黄某南的这次持刀威胁,警方的处置存在问题。
该案一审中,检方披露该起警情的处理情况,据多方证言,警方出警未见黄某南后,叮嘱其家属对黄某南教育。黄某南称当日接到姐姐的电话,受到教育,他心生害怕,放弃了行凶的想法。但后来找工作的不如意,又让他保留了行凶的想法。
湛江市公安局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
2022年12月10日,湛江市公安局出具的《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显示,陈咏琪向该局反映犯罪嫌疑人黄某南于2022 年 7月 28 如曾持刀威胁陈某萍,当时已向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未出警处理,未依法传唤嫌疑人,致其于 12 月 9 日被杀害,认为该派出所涉嫌不作为,要求依法处理。根据领导批示及《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原则,该局已转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核查处理。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处理告知书。
2023年5月12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针对陈咏琪的诉求做出回复,称派出所民警不存在不作为情况。对于这份《处理告知书》,陈咏琪并不认可。她认为,这份《处理告知书》未提及警方的处置过程,表达模糊。5月22日,通过庭审了解到检方披露的警方处置详情后,陈咏琪称,他们还将继续要求追查警方涉嫌“不作为”的问题。
评论 5
fm1846 2023-05-24 发表于四川
心理有病
曲山季甲 2023-05-24 发表于四川
警方有责!
封迷 2023-05-23 发表于四川
霸道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