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2月14日,记者了解到,随着成都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起的网络“刷单炒信”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案件被告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表示理解尊重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会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而在前述法院判决中,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公开赔礼道歉、参加消费领域公益活动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
如何参与公益活动?记者了解到,法院判决成都某信息技术公司需在省级新闻媒体发布书面赔礼道歉声明。并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在成都参加四次消费领域公益活动,每次组织参与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并且,两年期限届满后,若该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行义务,则按每次活动两百元每人的价格计算,五人次花费为标准,支付相应金额到原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指定账户,用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反刷单炒信消费领域的公益活动。”
而在13日的庭审现场,原告一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提起诉讼,是因为被告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欺诈性“推广业务”,主动与不同的商家联系承揽上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规模化特征,社会危害性显著。
“他们并不是达人探店,更像是有组织有预谋地发表不真实的消费评价,侵害消费者权益。”原告代理律师指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借助网络平台的传播力度和传播范围,使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结果扩散速度快、范围广,对消费者权益、市场秩序造成系统性危害。
对此,成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四川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刚则辩称,有关皮肤管理服务套餐的相关信息(如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在下订单时均已载明,消费者可以通过公开渠道知道其购买服务的情况,知情权已经予以保障。“达人也是到店消费后写的评价,并非虚构评论,不存在引诱消费者进行消费。”
最终,针对该案,法院判决被告成都某信息技术公司以“招募-消费-评价-返款”运营模式,有偿组织大量达人或素人在大众点评等网络消费评价类平台虚构消费数据、编造店铺评价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决其以公开赔礼道歉、参加消费领域公益活动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诉讼代理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13日晚,被告一方也表示理解尊重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会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法官提醒,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创造了更为便捷高效获取信息数据的平台,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带来极大便利,电商平台卖家的商品销量、用户评价等信息已然是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网络消费市场的数据真实性不仅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同时也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该案对“刷单炒信”予以纠治,有助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激发消费潜能,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数字消费环境。
早先报道:
评论 9
依依然 2025-02-14 发表于四川
刷单的后果真严重,大家别学
新大陆影视 2025-02-14 发表于四川
4次公益活动,希望他们认真做
倾然夕夏残阳落幕 2025-02-14 发表于四川
现在法律越来越严了,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