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地产等未履行154万元案款 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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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4-09-10 15:37 77957

9月9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披露,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潮州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森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不久前,上述公司被强制执行50万余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被执行人应付还申请人款项154万余元及应计利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此前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曾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公司及董事长曲晓东被限制消费。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立案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执行法院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将万达地产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指出,该院于2024年2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租(北京)模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万达地产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万达地产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万达地产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曲晓东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7月,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还因未履行超33万案款,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封面新闻记者   黄益辉

评论 12

  • 老喻说酒 2024-09-11 发表于四川

    地产

  • 罗爷爷 2024-09-10 发表于四川

    这是怎么回事,万达也欠钱不还?

  • 安静好吗 2024-09-10 发表于四川

    万达这次有点掉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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