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2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依法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经营者未依法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意见》指出,妥善审理直播电商、平台纠纷案件。结合直播间运营者是否尽到标明义务及交易外观、直播间运营者与经营者的约定、与经营者的合作模式、交易过程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认定直播间运营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法定义务,消费者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因素,能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以最严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严格依法适用首负责任制,避免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推诿,及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管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生产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充分发挥刑罚对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震慑作用。
《意见》强调,以最严手段斩断“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生产经营未依法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而生产药品或明知是该类药品而销售,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成分不明的,按妨害药品管理罪惩处。
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生产经营者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既要依法追究生产者责任,也要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坚决斩断“黑作坊”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链条。
以最严赔偿责任遏制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遏制作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消费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请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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