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记者 宋潇
点燃一根细长的引线后,徐灿(化名)就飞快地往后退,不料,他还没转过身,烟花就爆炸了。
春节期间,不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伤人、引发火灾、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纠纷的,一般会选择“节后算账”。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在一些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自己人身受到损害的案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不仅包括燃放人员不注意安全、燃放场所不当,也包括烟花爆竹质量问题、产品存在缺陷等因素。
然而,在数不胜数的烟花爆竹伤人事件,却鲜见直接找到生产厂家进行维权的,原因在哪?其中,如何燃放烟花是个问题,更大问题隐藏在,如果被烟花爆竹炸伤,后续赔偿问题悬而未决。
资料图 据网络
被炸伤起诉销售店 获赔30余万元
以往,在各地还未规定禁燃区,或者未发出倡议书时,总会看到一些燃放烟花爆竹炸伤人的悲剧发生,即便后来全面禁燃、禁售的范围有所扩大,类似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有因为操作不当炸伤自己的,有因为爆竹引线过短、燃放过快炸伤的.......
问题来了,如果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把人炸伤,那么时候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划分责任?比如是什么原因导致被烟花爆竹炸伤?是其本身的质量原因,还是因为被炸伤人员的操作不当?
如果是生产厂家的问题,比如烟花爆竹是否具有检验合格证书,引线长短、爆炸时间的快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被炸伤人员,又是否能够申请赔偿?
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一起由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子中,当事人徐灿与朋友就餐后,取出一箱烟花在射洪县太和镇某路口燃放,燃放过程中,徐灿受伤。之后,他报警,并起诉销售烟花爆竹的店家。
“我听在场人员说,这个烟花一点就爆,我推测可能是这个烟花没有安全引线。”店铺经营者李某在接受询问时这样陈述道。换句话讲,对于烟花爆竹的引线长短、爆炸时间,以及等,经营者可能也不知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判决?
“本案的案由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属于特殊侵权纠纷项下的产品责任纠纷。”据该案的承办法官透露,徐灿选择起诉被告烟花爆竹店,是其自由处分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而烟花爆竹销售店未能提交涉案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也就是说,烟花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存疑,即使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其燃放过快超出燃放烟花人员对烟花引线燃放时间的预估和防范,导致事故的发生,亦应属于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另外,如果销售方认为自己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可在赔偿被上诉人后向烟花的生产者追偿。
最终,法院裁定,由被告烟花爆竹销售店赔偿徐灿338277.37元,驳回原告徐灿的其他诉讼请求。
烟花爆竹安全性有无标准可依?
3月20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利用高级检索功能检索因烟花爆竹产生的相关案件。发现,如果按关键词筛选,涉及合同的为2098件,涉及损害赔偿的为525件,缺陷产品的393件;如果按案由筛选,涉及“民事案由”的居多,总共有9663件,刑事案由为2064件。
以全国涉及烟花爆竹缺陷产品的裁定案件数据为例,总共393件案例中,涉及“鉴定”的有222起,赔偿责任的187起。
在涉及鉴定的222起案件中,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烟花爆竹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在清理涉案烟花残物时,烟花发生二次爆炸,涉案产品明确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法院认为花炮厂应当承担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在一份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9年1月1日实行的《烟花爆竹烟火药安全性指标及测定方法》中,记者看到,关于烟火药的安全性指标及测定条件共有8项,包括撞击感度、摩擦感度、静电感度、相容性、75 ℃热安定性、吸湿率、水分含量、PH值等。
其中,任意一项安全性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烟火药不安全。
评论 5
哒君 2019-03-21
告烟花制造商!让他给人家赔偿!
夜余生 2019-03-21
有力度才能见真货,强力出击绝不手软才是为民之责
提刀为你斩天下 2019-03-21
警惕烟花爆竹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