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1月19日晚,生态环境部通报“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称,2018年4月,辽宁省绥中县政府在时任县长同意的情况下,公然伪造公文帮助企业推进违法填海项目建设。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生态环境部在通报中并未直接透露这名县长姓名。但据了解,此人即10天前被辽宁省委组织部免职的马茂胜。
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
绥中县为葫芦岛市管辖的一个县,据《葫芦岛日报》报道,2016年7月11日,马茂胜被任命为绥中县代理县长。2017年起,马茂胜以绥中县长、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身份在媒体和政府官网出现,直至今年11月。
11月4日起,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进驻辽宁,5天后,马茂胜被宣布免职。9日,《葫芦岛日报》发布消息称,省委决定,刘占元同志任绥中县委书记,免去李树存同志绥中县委书记职务;提名郭彩学同志为绥中县县长候选人,免去马茂胜同志绥中县县长职务。
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文件。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
经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另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通知》。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件。
督察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将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以及“回头看”期间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实施问责。其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的将被从重问责。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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