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吉林一法院庭长不服被判枉法裁判罪上诉,将开二审庭前会

封面新闻 2018-10-17 10:56 39881

封面新闻讯(记者 施诗晨)10月17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吉林省辽源中院将于10月18日就王成忠案召开二审庭前会议。

2018年2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原吉林辽源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成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王成忠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王成忠二审代理律师徐昕、肖之娥出席此次二审庭前会议。徐昕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此次二审无罪辩护理由充分。二审庭前会议主要关注解决一些程序性的问题,比如回避问题,此前请求辽源市检察院依法实施法律监督、督促辽源中院史震庭长及合议庭其他两位法官自行回避的申请需要得以确切答复。

2017年9月1日,由王成忠主审的一起林地林权引发的民事纠纷案被裁定二审,两天后,他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

该民事案件二审还未有结论,王成忠已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王成忠“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作出的终审判决给上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8年2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庭上,王成忠表示没有受他人授意,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之处,并称“如果让我再判一次,依然会这样判。”王成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正是他原供职单位——辽源中院。

徐昕表示,他们曾在今年3月12日,向辽源中院和史震提出,王成忠系辽源中院原民三庭庭长,在辽源中院工作多年,此次参与二审的史震法官及合议庭其他两位法官与王成忠是同事、朋友,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应当自行回避本案的审理。

另外,据徐昕透露,王成忠现在身体状况不错,在关押期间仍坚持锻炼身体,他对二审结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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