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6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大学自杀女生包丽(化名)母亲处获悉,原定6月23日开庭的包丽男友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延期至7月5日左右开庭。她表示,牟某翰认为在刑事上无责任,其本人及家人一直没出面道歉。
2019年10月9日,北大法学院女生包丽在北京某宾馆服药自杀。同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微信公号发布报道《“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称,包丽自杀前,牟某翰向包丽提出过拍裸照、先怀孕再流产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要求。
牟某翰(左)包丽(化名-右) 。受访者供图
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93万元
包丽母亲介绍,此前法院通知律师,她作为证人不能直接列席庭审或参与旁听,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在刑事部分审判时以证人身份到庭,在附带的民事诉讼审理时,又能以原告人身份坐在法庭上。法院现已同意包丽母亲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出席庭审。
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内容中,要求牟某翰赔偿包丽救治医疗费93万元。包丽母亲表示,目前她垫付了10万元,牟某翰父亲的朋友曾几次前往医院交付医疗费用,总共交了20万元,之后也没有赔偿相关医疗费用,现在还欠医院63万元。
包丽母亲表示,律师告诉她,牟某翰认为在刑事上无责任,这两年牟某翰及他家人都没有联系过自己,从来没有道歉。目前法院已同意自己可以出庭。“见到牟某翰我想问问他,为什么我女儿会自杀。”
她表示,2021年1月她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交了“诉求意见书”,希望公平公正对待包丽案,并依法对牟某翰提起公诉,让他对所做的一切承担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书显示,包丽母亲在恢复包丽手机聊天记录后,认为牟某翰对包丽不仅进行精神控制,还疑似打过包丽,并让她做出自扇巴掌、下跪等行为。聊天记录显示,牟某翰发出的消息包括,“我今天打你了,我不对,但是你今天不理我,你不对”, “上次我让你扇自己,你装了半天,说自己不会扇,那你今天怎么突然会了呢?你扇的真使劲。”
包丽母亲:希望追究两项罪名
当天下午,包丽母亲去了八宝山公墓祭奠包丽,包丽骨灰还寄存在那里,“希望等案子结束,把包丽带回去。”
“为开庭我等了两年多,女儿手机一直放在床头,十分难受,很难走出来。但为了还女儿公道,我必须坚强。这两年包丽的同学一直在鼓励我、帮助我。”包丽母亲表示,尽管案件以牟某翰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但自己将在庭审现场指控牟某翰有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主张牟某翰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律师告诉她,在案件里有包括聊天记录各方面的证据,可以看到牟某翰步步控制包丽,让包丽付出生命代价。
但牟某翰曾回应媒体称,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包丽精神控制。牟某翰称,他和包丽在一起一年左右。包丽自杀后,他曾在北京和包丽母亲见面。他表示,“包丽的死确实与自己有关系。我是她男朋友,相处之中我觉得一定是没有照顾好她。”
法学专家:无实施杀人行为难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对于虐待罪相关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于冲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不管肉体上还是精神上折磨都不影响定罪。”于冲表示,虐待罪一般告诉的才处理,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不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于冲还表示,虐待行为的手段,有时与故意杀人手段十分相似,并且虐待行为有时在客观上也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所以,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较容易混淆。“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主要看是否客观上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如果没有这一行为,很难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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