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打击新型涉烟违法活动 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这一新修条例5月1日起施行 | 四川人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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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6-05-01 14:15 27696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是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烟叶大省,“十四五”期间,烟农户均总收入较“十三五”末增加3.65万元。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从法治保障层面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近年来,国内新的涉烟违法活动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四川又将如何强化打击、构建共治格局?

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条例。5月1日,在条例施行生效当日,封面新闻记者又进一步专访了多名立法起草组专家,对其进行深入解读。

发布会现场

新的涉烟违法活动层出不穷

条例为精准打击犯罪提供依据

条例最初于2001年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时隔20余年,已产生了不少新变化。

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清介告诉记者:“在立法调研中,我们发现,烟草专卖执法环境和要求变化很大,涉烟违法行为呈现了新趋势,违法销售卷烟也产生了新渠道。因此,本次修订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确保‘能落实’。”

新的涉烟违法活动具体表现在哪里?专家告诉记者,主要是假烟制售反弹扩散、销售渠道翻新、运输方式转变、涉烟产品形态更新等方面。

此外,记者获悉,近年来,境外制假走私入境问题也很突出,国内制假售假存在反弹扩散的势头。新的涉烟违法活动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

而针对此类涉烟违法活动的全链条打击,正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方面,条例加大制假售假的处罚力度,尤其针对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要求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机场、港口、道路、车站、物流寄递企业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监控和溯源管理。另一方面,加强涉烟类烟产品监管,明确禁止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同时,补充设置利用自动售货形式或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售烟的法律责任,为精准打击提供法律依据。

不止如此,针对跨领域、跨区域犯罪,条例还明确了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监管责任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协同监管责任,进一步筑牢了“全链条打击”的法治支撑与组织保障。

非法烟叶烟丝查获量明显上涨

条例填补法律空白、健全监管体系

四川是烟叶产区,烟草产业是四川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与富民产业,烟叶规模排全国第四。近年来,全省烟叶生产呈现出“稳量、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专家向记者透露:“通过立法调研我们了解到,近年来省内非法烟叶烟丝查获量明显上涨,烟叶作为制假不可或缺的原料,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实行全链条闭环管控。”

对此,条例完善烟叶种植收购全流程监管,明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非名晾晒烟的监管权限,通过填补法律空白、健全监管体系,强化法治保障。

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经济委、法工委及省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过程、主要内容等。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流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部署、解决重点难题,规范烟叶种植、筑牢行业基础。条例共6章34条,包括了烟叶种植与收购、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监督管理等内容。条例重点是完善烟草专卖监管机制,加强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强化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在控烟规定方面,条例秉持科学理性态度,相关控烟措施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未升级扩大。

新修订的条例立足四川实际,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部署要求,是巩固完善四川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成果,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更是护航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治蜀兴川大局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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