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交通运输”为何“三类场景、两种牵头”?交通运输部答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 2026-08-20 12:54 18777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

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戴云

“技术方不懂业务,业务方不懂算法”,这道鸿沟如何消除?

8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有关情况。会上,科技司司长徐文强给出了答案。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徐文强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也是人工智能落地的超级实景试验场和规模化应用主阵地。2025年9月,交通运输部联合6部门出台《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全面绘制“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方向标和路线图。2026年6月,又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和国家铁路集团,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谈及此次创新行动核心目标,徐文强表示,一是让宏观政策落地生根,破解“政策空转、抓手缺失”的难题;二是打通技术与行业供需壁垒,在主动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交通真实高价值场景的同时,引导交通行业主动拥抱新技术,消除“技术方不懂业务、业务方不懂算法”的鸿沟;三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补齐行业短板,推动成熟技术规模推广、集成技术示范融合、核心场景集中攻关,培育自主可控的交通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他透露,目前已围绕智能驾驶、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民航、智能邮政、智能多式联运等10大方向,发布第一批41个重点典型场景建设指引,启动首批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创建。

“这次创新行动是开放式、普惠制原则,不设名额限制,不搞评比,只要项目符合‘技术先进成熟、应用场景真实、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标准,都积极将其纳入‘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创新成果库。”徐文强强调,对于入库项目,将通过政策指导、标准服务、成果推广等给予支持,激发全行业创新积极性,共同将“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做深做实。

记者注意到,本次创新行动将场景任务分为应用推广、创新示范、攻关突破三类,牵头主体分为场景方牵头和技术企业牵头两种模式。这种分类设置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有何区别?

徐文强表示,划分“三类场景”、采用“两种牵头模式”,开展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就是要密切跟踪、及时总结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创新的全链条规律,区分不同技术成熟度、不同业务属性的场景,让场景所有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都能找到定位、发挥所长,避免“一套标准管到底”,最大化激发各方创新活力。

具体看,三类场景分别对应技术落地三个阶段,牵头主体的设置也充分匹配各阶段核心需求。

应用推广类,主要面向技术成熟、商业模式清晰、行业有普遍需求的场景。比如高速公路智能监测、12328智能客服、场站智能安检。这类场景的核心目标是“规模应用”,让好技术尽快从“点上示范”走向“面上普及”。因此,明确由“场景所有方”牵头,因为他们掌握路网、港口、场站实体资源,有成熟运营运维体系,能最快推动规模化落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通用解决方案。

创新示范类,重点推进成熟技术的系统集成和跨领域融合。比如多式联运智能调度、综合枢纽一站式智慧服务。这类项目不缺单项技术,难点在于如何打通不同部门、不同运输方式的业务流程和数据壁垒。所以明确由“场景所有方”牵头,统筹业务资源,联合人工智能企业、科研院所,做集成创新,核心是“提质融合”,打造一批高水平的融合应用标杆。

攻关突破类,瞄准的是行业核心技术短板。比如交通专用垂直大模型、路侧轻量化智能终端、复杂场景自主决策算法。这些是行业的“卡脖子”环节,需要很强的算法研发和算力支撑。因此,这一类由“人工智能科技企业”牵头,行业用户作为参与方,提供真实测试场景和业务验证,核心是“强基础补短板”,用真实场景打磨形成核心技术能力。

“这三类场景项目串起了从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到规模推广的完整链条。”徐文强表示,就是要解决过去行业里存在的“重单点示范、轻规模推广”“重业务应用、轻核心技术攻关”的不均衡问题,实现研发、示范、推广的同向同步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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