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10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的精神,紧密贴合市场发展现状,直击当下竞争乱象,积极回应当前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和认定标准,增加关键词搜索、侵害数据权益、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恶意退货、平台责任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法治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封面新闻记者戴云 摄
发布会上,杨洪丰向广大经营主体提出几点要求和提示。
要求广大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提示广大经营主体,谨记“商战有规则,竞争有底线”,要持续主动合规、对照法律检视自身经营行为,公平参与竞争。
提示平台内经营者,避免利用技术之能、挑战竞争秩序边界,借“私域”之名,从事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提示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平台责任的要求,不仅自身要合规经营,还要引导和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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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003f12 2025-10-15 发表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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