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自行车逆行被撞担主责 交警提醒切忌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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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3-03-23 18:02 34446


最近,成都市双流公安发布一起警示案例,一市民骑行自行车逆行被撞身亡,被认定承担主责。交警提醒市民行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信号灯,切忌逆行,提高警惕,安全、文明、规范驾驶。

2023年02月20日06时40分许,蒋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双流区双楠大道由蛟龙港方向往大件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双楠大道临菜园路路段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未靠道路右侧)以及未确保安全驾驶,与由周某某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沿双楠大道由大件路方向往蛟龙港方向逆向行驶时相撞。此事故致车辆受损,周某某经120医务人员确认当场死亡。

经调查,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规定。

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确定:周某某(自行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蒋某某(货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参与交通应严格实行分道通行。行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信号灯,切忌逆行,提高警惕,安全、文明、规范驾驶。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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