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忠先生提供的《刘氏族谱》中的“家风家训”。
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5)|清末中江人刘省三编写的《跻春台》,是宣讲小说的典型
贯穿整个清朝的宣讲圣谕活动,在上层统治者的强制推行下,200多年里已深入社会生活的骨髓中。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清朝灭亡后,在中国很多乡村仍在继续着宣讲圣谕的活动。
当然,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在“民国”中的宣讲圣谕活动,那就是旧瓶装新酒,披着宣讲圣谕的“皮”,讲的是与时俱进的内容。这个时候的宣讲圣谕活动,更准确一点地说,应是民间的劝善活动。
劝人从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组成部分之一。仔细分析顺治帝的“圣谕六训”和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不难发现其中有着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正因如此,中国各大姓氏家族编写的族谱“家风家训”,也都与“圣谕”高度融合。
刘德忠先生提供的《刘氏族谱》中的“家风家训”。
“圣谕六训”“圣谕十六条”对建立社会秩序有积极意义
我们先来看顺治帝的“圣谕六训”:一训孝敬父母,二训尊敬长上,三训和睦乡里,四训教训子弟,五训各安生理,六训无作非为。
这6条中,包含了孝道、尊老、睦邻、教育、敬业、守法六大方面的内容。即使在现在看来,这也是对民众社会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具有积极的意义。
换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需要民众具有这些行为准则。只有大家都遵守了,社会才会长治久安,才能保持良性运行秩序。
如果有某一方面出了问题,那这个社会就会出问题,就会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是在顺治帝的“圣谕六训”基础上深化扩展而成的:
第一条:敦孝悌以重人伦;第二条:笃宗族以招雍睦;第三条:和乡党以息争讼;第四条:重农桑以足衣食;第五条:尚节俭以惜财用;第六条:隆学校以端士习;第七条:黜异端以崇正学;第八条:讲法律以儆愚顽;第九条:明礼让以厚凡俗;第十条:务正业以定民志;第十一条:训子弟以禁非为;第十二条:息诬告以全善良;第十三条:诫匿迍以免株连;第十四条:完钱粮以省催科;第十五条:联保甲以弭盗贼;第十六条:解仇忿以重身命。
第一条讲的仍是孝道,第二、第三条、第九条讲的是守礼,第四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说的是生产,第五条讲的是生活(勤俭),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说的是教育,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讲的是守法,第十五条还讲到了治安。
也就是说,康熙帝重点要求全国臣民在孝道、守礼、生产、生活、教育、守法、治安等方面,要切实遵守,守好本分,约束自己的行为。
对比“圣谕六训”和“圣谕十六条”可以发现,孝道都放在了首位,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尊崇儒家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孝顺父母,这也是人类社会人伦关系的要求,无论古今中外,概莫如此,没有例外。
即使现在,谁能说自己不孝顺父母?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是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了。
康熙帝很看重守法,所以“圣谕十六条”中,有一半是要求民众在各方面都要守法。一个社会,唯有法治,才能长治。
“圣谕六训”和“圣谕十六条”,深深地影响了“家风家训”
从明朝开始,民间修谱大量兴起,到清朝更是遍地开花,基本上没有哪个家族不编修族谱的,也基本上没有哪家的族谱不写上族规、族训的,这就是我们现在通俗意义上说的“家风家训”。
“圣谕六训”和“圣谕十六条”,深深地影响了“家风家训”。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刘德忠先生提供的刘氏族谱中,就有该家族经过全体族人商议后约定的八大族规,这里不妨全文照录下来给大家看看:
一、族间有忤逆不孝,凡男女不孝者,凡三父八母伯叔长兄面前不遵教约、不尽逊顺,查有实情可据,鸣族处死,生埋不容。
二、族间有大盗、叛逆,凡贤与不肖者,不论害己害人及横行肆恶,查有真情可据者,鸣族处死,生埋不容。
三、万恶淫为首,凡男女调奸于内者,不论亲疏,即兽翕而下,查有真情可据者,鸣族处死,生埋不容。
四、淫乱宜惩,凡男女调奸于外姓者,不论老幼,男则重刑,女则治死。查有真情可据者,鸣族处死,生埋不容。
五、游荡盗窃、博弈饮酒,凡男女匪类者,不论内外,偷生偷死,查有真情可据者,凭族而处,万死一生难容。
六、妻妾子媳,凡妻有大小,子无嫡庶,不得以弟为子,以侄为儿,紊乱伦序也。又,母以妾为妻,溺爱以贱其长,亦不得娶三妻四妾。无嗣,可再。若不遵者,鸣族理处,公罚不容。
七、鳏寡孤独凡无依归者,不论富家,与蒸尝会内捐资而助之,不致贻羞于外人。若有依归,则免。倘不遵者,有于族纲,鸣族理处公济。
八、富贵贫贱不一,凡我族人,毋以己富而辱贫,毋以己贵而侮贱,毋以己强而欺弱,勿因财耳失义,勿因小忿而倾人家产。凡此者,不可坐视其危,宜以富济贫,以强扶弱。不遵者,有于族纲,鸣族理处公罚。
从上面内容可以看出,刘氏家族的族规是非常严苛的,动辄就处死、生埋,而且对女性的要求也有失公允。
但跳出这些,我们会发现,里面包含了孝道、治安、守法、助贫等内容,也有积极的一面。
在其他很多族谱中,我们通常会看到诸如“孝父母、敬兄长、敦友爱、恤孤寡、正婚姻、严抚抱、戒奸淫、禁赌博、勉读书、崇祀典”等族规,即使有差异,也都大同小异。
这些族规,基本上都是在“圣谕”的指导下而衍生出来的。所以,我们说“圣谕”深入到了社会的各方面,是不无道理的。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7)|郭沫若回忆童年时在家乡乐山沙湾听宣讲圣谕的情形
特别鸣谢:
刘德忠先生,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评论 1
fm498397 2018-06-12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