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124)|中人功能:每一件契约,要注明是谁写的,叫做记录人
前面我们讲述了中人在交易中具体履行的功能中的中介人、见证人、记录人三大类别,这一期讲第四类,即担保人。担保人主要出现在租佃和借贷中,这与现在借贷合同中需要出现担保人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为防止日后出现纠纷,至少还有担保人负责,以确保被借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十八日,李小山签定的字据中,有“硬保头利人”字样。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供图
担保人要可靠,能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的档案文书中,通过统计,担保人一共有13种称谓。
以“硬”开头的有9种:硬保还钱人、硬保人、硬保还银人、硬保头利人、硬保头利钱人、硬保还头利人、硬保还头利钱人、硬保头还利银人、硬保还银等。此外,还有负责人(相当于保人)、负责保谷人、保佃人、担保佃客无事人等。
那么,这里的“硬”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要在担保人前面缀上“硬”字?
这个“硬”字,要还原到四川话的语境中来理解,当然,它在普通话中,也有与四川话基本上一致的意思:可靠的,强有力的。
那么,硬保的含义,就是可靠的、强有力的保证或保人,或者说是有身份、有地位且能说得起话的保人。
这样的担保人,是值得信任的人,一旦担保的事情出了问题,找他,绝不会有问题,他会负责把问题解决好。
1935年正月初六日,叶维福“请保凭证”,租佃到谢利森在龙泉驿大桥沟的田产房屋。契约中特别注明:“恐客家(叶维福)有不法等情事,均有(由)保佃人是问。此系主客双方甘愿。恐口无凭,立佃约一纸为据。”
文尾的“担保佃客无事人”,是谢光裕,也是这件租佃契约的记录人。从这件契约的文字书写情况来看,谢光裕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文化水平的人,书写工整漂亮,有较好的书写功底,他在当地也算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了。他出面给叶维福做担保人,值得谢利森信赖。
1941年农历八月二十日,游天润租佃到游本毛老太婆的田产房屋,在契约中写道:“其谷现因天年多变,易生他辩,当请保谷人负责,以免纠纷。”
这里的“负责保谷人”是游传瑶。这件契约中涉及到佃农游天润和地主游本毛老太婆,都姓游,负责保谷人又叫游传瑶,这意味着,大家都是熟人,说不定还都是游姓家族族人。
游传瑶应该是游姓家族中地位比较高且有威望、说得起话的人,他出面做担保,能保证游本毛老太婆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让老太婆感到放心。
担保人大多是借贷双方都熟悉的人
在借贷收据文书中,担保人出现的频率就很多了,而且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1927年四月十二日,周本松向李树山借铜钱10千文,每年对期利钱为1500文。
“照算随年,不拘远近,头利照算,一并相还,不得短少分文。若有短少,一力有(由)硬保人佃出还清,不得言。”
这件借贷收据的硬保还钱人为周李氏。这个周李氏,从她的称谓可以看出,她娘家是姓李的,嫁到了周家,按照习惯,被称为周李氏。
而这个借贷行为中,借方为周本松,被借方叫李树山,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周本松是周李氏在周家的族人,李树山是周李氏在娘家的族人,周李氏作为双方借贷行为的中间人,所以出面做了担保?
1938年九月二十二日,李臣根向李树山借260元银元,每年对期以两分行息。算下来的话,一年的利息就该52元银元。
“头利算清,一并楚给,不得少欠。如有少欠,一力有(由)硬保人实问头利还清,不得异言。”硬保还头利银人为李臣友。
借款人为李臣根,硬保人为李臣友,从名字来看,应该是亲兄弟或堂兄弟。
与现在的借贷合同担保人不同的是,在旧时熟人社会中,担保人大多是借贷双方都熟悉的人,只有这样才信得过,才会放心。
否则的话,找一个被借方不认识的人来做担保人,万一出现纠纷,到哪里去找担保人来兑现承诺呢?
【下期看点】
请看“尘封的乡档(126)”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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