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60)|典型契约:同一宗土地,从3290两到4500两,21年增值1210两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多份土地和定金契约中,除“尘封的乡档(60)”中说的两份契约是同一份产业外,还有两份产业的多份契约,其中折射出土地价格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以及社会背景。
第一份产业,是位于华阳县三甲新十四支两河口的土地,有4份契约。
乾隆50年(1785)十一月初十日,刘氏与侄子刘嘉禄、儿子刘嘉耀、孙子刘章善,“因少银使用,负债难还”,经商议后,决定把一段田地,3口堰塘,一座房屋上下两向瓦房6间,四向草房12间,一座碾房等,卖给洪元孚,总价为铜钱531吊。
嘉庆10年(1805)十月十二日,洪元孚的遗孀洪李氏与儿子洪开明、洪开甲,“因负债难完,母子商议”,把这份产业卖给薛廷桢,总价为九九色纹银1250两。
嘉庆10年(1805),刘元兴的儿子与5个侄子把这份产业卖给苏定伦的契约。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提供
没想到的是,不知是因为借钱买下洪家的产业还是家庭突生变故,薛廷桢才买下一年,就“因负债难完”,在嘉庆11年(1806)十月二十二日,把这份产业卖给了张汝纯,总价为九九色纹银1450两。
道光26年(1846)八月初一日,张汝纯的4个儿子和3个侄子商议,把这份产业卖给苏邦贤,总价为九九色纹银850两。
第二份产业,是位于华阳县三甲七支赖家店的土地,有两份契约。
乾隆27年(1762)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明奇“因人力不敷,父子谪议”,把这份产业卖给刘元兴,总价为九七色纹银400两。
乾隆27年(1762),刘明奇把产业卖给刘元兴的契约。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提供
嘉庆10年(1805)十二月初六日,刘元兴的儿子刘荣才与5个侄子、一个侄孙,“因家中少银凑用,叔侄弟兄商议”,把这份产业卖给苏定伦,总价为1500两银子。
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说,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传统农业社会的国家财政是建立在土地和人口上的,即赋役制度。
契约中土地价格的波动,紧扣当时的时代脉搏。以上提到的3份产业的交易时间,刚好在能反映时代特征的节点上。
乾隆年间,地多人少,土地价格普遍偏低。但到了嘉庆年间,由于此前的“康雍乾”盛世的积累,国内市场上的白银数量很多,加上人口繁衍较快,导致土地需求增多,地价开始迅猛上升,到嘉庆后期达到顶峰。
如刘元兴当时才买成400两,43年后就涨到了1500两。这个时期铜钱与白银的比值也很标准,非常接近1000文=1两。而到光绪26年(1900)时,这个比值却是1000文=0.862两了。
薛廷桢把产业卖给张汝纯是1450两,而40年后张汝纯的后人卖给苏邦贤却是850两,少了整整600两,这是怎么回事呢?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那个时期,鸦片贸易导致白银外流,尽管土地需求在增加,人口也在增长,但土地价格却在回落,实质是白银在升值,也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更值钱了”。
不过,这个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土地价格又在同治年间开始上升,这就是上一期我们说到的内容了。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62)|典型契约:张家卖产业,邻居卓家为何来了10人做见证?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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