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乡档(27)|讼师的正义:真心实意帮弱者,维护社会正义公平

封面新闻 2018-09-04 16:25 33049

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26)|讼棍的恶勾当:清朝四大讼棍之首谢方樽,擅长伪证

清朝学者王有孚在《一得偶谈》中,在斥责讼棍恶行时,也肯定了正义的讼师所为:为“安分良民”代作词状,教令对簿当堂,卒至冤者得白,奸者坐诬的“智能之士”,“不惟无害于人,实有功于世,不愧讼师之名哉!”

事实上,的确有相当一部分讼师在真心实意地帮助老百姓维护利益,针对当时的诉讼制度的特点,用各种技巧助其胜诉。

在流传至今的民间故事中,有的讼师被演绎为羽扇纶巾、机智勇敢,与贪官污吏、奸商恶霸斗智斗勇的传奇人物。

讼师也在不断强化职业操守,明朝的《霹雳手笔》中写道:“凡作状词之人,甚不可苟鄙一时润笔之资……坑害生灵,致两家荡产倾家,大小惊慌不宁。眼前虽得钱度活,而自己方寸有亏,阴骘损坏。”

清末民国初的诉状汇编《刀笔菁华》中,记载了清朝著名讼师钱延伯经手的一个案子。

乡绅王士秀的女儿王舜英长得很漂亮。一天,王舜英倚窗远眺,被恶少胡维仲看到了。

胡维仲一向垂涎王舜英的美貌,见到王舜英,顿生恶念,脱下裤子,面对王舜英嬉皮笑脸地做出种种秽亵动作。

王舜英羞愤不已,先是找来丫鬟哭诉委屈,后来仍无法排解愤懑的情绪,竟然上吊自尽了。

王士秀痛失爱女,向官府控诉,要求惩罚凶手胡维仲。

但官府认为,王舜英的确是自杀的,不是谋害致死的,你说是猥亵,证据呢?所以官府“以法无明文”驳回王士秀的控诉,胡维仲逍遥法外。

王士秀万般无奈下,找到钱延伯,给出2000两银子,请钱延伯帮忙。

《大清律例》规定:“凡语言调戏,手足勾引,因而致死者论斩刑。”

钱延伯知道,胡维仲没有对王舜英说话,所以够不上调戏;也没有对王舜英动手动脚拉扯,也够不上勾引。官府驳回王士秀的控诉,也有道理。

但钱延伯仍怀着一腔正义为王士秀写了状词,其中写道:“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种种秽亵情形,有难以形诸楮墨者。”

“虽无”“甚于”4字,把胡维仲的恶相,刻画得活灵活现,也把《大清律例》中的规定巧妙地运用了进去。

官府收到状子后,最终判处胡维仲“大辟”(斩首死刑)。钱延伯因此而声名大振。

另有一个关于讼师的故事,很有意思,但出自民间传说,真假难辨。

有一个富人,母亲去世了,找到阴阳先生看坟地。阴阳先生指着一块菜地说,那里是风水宝地。

富人仗着权势,把那块菜园以低价抢夺过来,作为母亲的墓地。

菜园主人到处告状,但哪里斗得过富人,总是败诉。

菜园主找到一个讼师,讼师给他写了状词,最后加上一首打油诗:“后园有块地,一定出皇帝。富人来葬母,问他是何意?”

诉状交到官府,官府大为紧张,私下通告富人,富人吓坏了,马上把棺材挖出来移葬别处,退还了菜园。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28)|讼师的正义:做讼师还是讼棍?一念之差下的选择

特别鸣谢:

刘德忠先生,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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