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尘封的乡档(19)|明朝江西讼师行当兴盛,江西人到四川做生意经常闹官司
讼师这一行当经过宋朝的起势和明朝的发展,到清朝时,已经蔚然成风,无论朝廷和官府如何打压,都难以平息,尽管发展得非常艰难。
在富庶的江浙一带和湖广、西南等地,打官司已不再“惊世骇俗”,而成为寻常之事。究其原因,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清朝衙门审案场景。(绘图,资料图片)
《罗氏族谱》记载:因插占土地而打的一起官司
四川经过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后,人口锐减,清政府为此发起了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以湖广地区为主的人口,大规模迁往四川。
移民因为插占土地,会与原土著居民、其他移民之间产生矛盾。在利益面前,只有诉诸于官司,才可能得到一个较为公正的结果。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罗氏家族传下来的《罗氏族谱》中,记载了这么一起官司。
罗家在明朝时是当地的土著居民,拥有较为宽广的土地。在明末清初的战乱中,罗家人外逃避难。
移民袁文辉迁徙到罗家原来的地盘,插占土地耕种。
康熙28年(1689),罗家人中的罗应林和侄子罗乾相从外地回归,没想到罗家的土地被袁文辉给占了。
两家人争论不休,都有道理。
按照古代的土地所有制原则,罗家在明朝时的土地是永久所有的,只要没出售,没被官府没收,那都是罗家的。但袁文辉是根据朝廷的号召而插占当时看来是无主的土地,也是合法的。
这样的情况,最后只有打官司,上诉到简州官署,由官府来裁决。
时任简州知州的“刘大老爷”,亲自骑着马下乡来踏勘情况,然后做出裁决:袁文辉在这里已经耕种多年,不可能把他赶走;罗家的土地所有权属实,前朝的账,本朝还是要认的。
所以,刘知州想出了罗家和袁家平分土地的办法,划定边界、确定堰塘水共用等,事无巨细,都划分清楚,要求两家和睦相处。
判给罗家的地要好一些,但因为罗家的祖坟地在袁家地界,罗家主动提出与袁家互换,袁家表示同意,此事圆满解决。
这个官司之所以要写在族谱里,其用意自然是为后世着想,以免后世再起争端。但无形中,却留下了宝贵的档案资料,让今人得以窥见当时的社会情形。
类似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罗氏家族传下来的《罗氏族谱》中,记载罗家与袁家因土地而打的一起官司。(族谱为复印件)
老百姓打官司难,找讼师帮忙成为必然
上述官司是否找了讼师,族谱中没有披露。不过,讼师的影子,在清朝的案子中却是无处不在。
相对明朝来说,清朝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人口增长迅猛,乾隆年间时,全国人口已经超过3亿。
康乾盛世期间,农业和手工业迅速发展,引发了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改变了过去老百姓单一的乡缘和地缘关系,各种社会矛盾趋向于复杂和激化。
斗殴、人命、强盗、械斗、拐骗、偷窃等案件频繁发生,以致于“县官词讼山积”。其中,以民事经济纠纷为最。
康熙末年,曾任浙江会稽县知县的张我观在《覆瓮集》中说:“本县于每日收受词状一百数十余纸。”
乾隆52年(1787),湖南宁远县知县汪辉祖说,他在放告日时,每次能收到200多份词状。
乾隆年间的湖南湘乡县,“查看得湘乡县禀请添设代书一案,缘乡邑民好健讼,词状繁多,三八告期,每次不下三四百张。”
道光10年(1830),湖北襄阳县知县阮克峻,在一年多里,审结新旧案件就达900多件,平均每天审结近3件案子,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
道光年间任山东邱县代理知县的张琦,一个月就收到诉讼文书2000多份。这真的是要把县官老爷累死的节奏。
案件大量增加,州县官处理案件的精力和能力有限,知州、知县的师爷、胥吏、衙役实际上就承担了处理案件的大部分工作。
我们在前面说过,这些人没有国家的正式行政编制,微薄的薪水不能保证他们及家人的正常生活,他们必然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涉案的老百姓收取费用。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对衙门里复杂的诉讼程序并不熟悉,依靠自己的能力去打官司很难,所以必须借助外力。这个外力,就是讼师。
这不难理解,现在我们要去办理某事,因为不熟悉流程或程序复杂,为减少麻烦,就要找中介帮忙,出点钱都愿意。
所以,道理是一样的。
讼师这个行当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职业,他们长期以帮人打官司为职业,熟悉打官司的流程,懂得官场上的规矩,而且与衙门里的师爷、胥吏及衙役关系熟悉,他们可以成为中间人在双方之间进行斡旋交涉,有利于帮助当事人解决诉讼中的难题。
清政府改革司法,讼师逐渐消失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的法律体系逐渐解体,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成为历史必然。
清末,清政府为收回治外法权而进行了司法改革。在修律立法中,立法者没有秉承仿行西方、兼容国体的修律原则,而是直接照搬了西方的律师制度。
讼师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没有获得合法的身份。清政府的这次修律立法,没有兼顾传统的国情习惯,没有合理地引导讼师合法化,而是将其排除在新制度外,没有提供生存空间,也没考虑把讼师融入律师队伍。
这对讼师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不仅被官府抛弃,也被社会抛弃。
清政府的司法改革,让熟悉传统法律制度与诉讼程序的讼师,根本不具备新的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律政学堂的兴起,掌握近代法律知识的律师逐渐增多,冲击着讼师的生存空间。
最终,讼师这一古老的行当,在清末民国初社会转型的时代大潮中,慢慢消失,成为历史。
当然,也有一些头脑灵活的讼师顺应历史变革,主动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向律师角色转换,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刘德忠的祖父刘业文就是其中之一。
【下期看点】
尘封的乡档(21)|做讼师的是什么样的人?潦倒的生员、家境殷实的绅衿
特别鸣谢:
刘德忠先生,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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