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其中要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村卫生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四川天府健康通“红黄码”人员,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可疑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执行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
防疫MG丨购买四类药品需实名登记 鼓励秋冬接种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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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10-09 22:38 13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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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
共同好友 2021-10-11
登记了
青川 2021-10-11
必须得
fm1975705 2021-10-10
接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