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用最严立法指引生态环境保护 以地方立法引领构建全民参与氛围丨我这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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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10-27 21:22 238901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党的二十大报告细数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这些改变,对于参与过多次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筠来说,感受颇深。

杨筠

10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杨筠。她说:“以流域立法为例,四川不仅有省内流域单独立法的探索,还有跨省流域共同立法模式的创新,实现了从本行政区域的治理到跨行政区域的联动。这些探索和创新,折射出的是我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展理念的改变。”

担上游责任 强上游意识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严”字当头

四川位于长江、黄河上游,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领域,如何才能让四川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呢?杨筠的回答是,要强化上游意识,突出四川特色,实施最严保护。

十年来,四川是如何担起上游责任的?记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四川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高度,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根本遵循,以黄河保护国家立法的总体要求和制度设计为立法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法定位,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

赤水河在云贵川三省接壤地区

立法指引生态环境保护,“严”字当头。杨筠告诉记者:“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整体,我们要实行一体化保护。因此,长期以来,我们既注重流域保护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又注重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在四川的衔接细化,更注重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立法的总体思路上,四川坚持水陆统筹和系统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坚持立足省情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和机制创新,强化源头控制,实施过程严管,全面从严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

在立法的制度设计上,四川从生态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细化落实硬约束机制,强化规划、环评、监测等源头预防制度,明确分类管理、“三线一单”、联合防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过程控制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依法采取动态抽查等形式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管理,将最严保护理念贯穿流域保护地方立法全过程。

细数十年来,四川生态环境立法的成效,杨筠举了一个例子,“在省内流域单独立法方面,《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

沱江水系

记者了解到,这部为保护长江上游支流沱江而“生”,施行于2019年的条例,首次在川内以单独流域立法的方式推进水污染治理。条例强化了流域保护的联防联治与协作共享,有效加强了全流域系统治理和保护,全面改善了沱江流域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不平衡的问题。

开启新模式 立法强引领

由省及市构建全民参与保护氛围

“这些年来,我们不仅以流域立法的方式深入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还以法治保障助力推进了区域内长江、嘉陵江、沱江等生态廊道建设。我们先后会同云南、贵州、重庆等兄弟省市,开启了跨行政区域的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新模式,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杨筠说道。

据悉,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中,四川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全程指导下,积极牵头探索,加强与云南、贵州的沟通协调,以“共同决定+条例”的立法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立法形式和立法内容,以“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发布、同时实施”,开启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的新局面。2021年,“共同决定+条例”的施行,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为全国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

嘉陵江四川段

随后不久,《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的同时施行,又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协同立法的模式。

杨筠告诉记者:“从本行政区域治理到跨行政区域的联动,进而实现共立的跃升,是大保护、大治理的一体开展和协同推进。从一定意义上讲,立法方式之变折射的是保护理念之变、发展理念之变。”

体现立法引领,四川所做的不止于此。

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四川,全社会都应当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每一个人都应当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

成都温江,穿城而过的长江支流——岷江水系。张志强摄

杨筠说:“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我们将珍惜生态、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等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通过文明促进地方立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指导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等市州制定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循法治与德治、倡导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将维护生态文明的要求写入公民行为规范。这一工作,充分体现了立法引领功能,有助于进一步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公共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评论 3

  • 雪洼龙镇洛让村第一书记~杨树康 2022-10-29

    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 嘿嘿呼啦啦 2022-10-28

    从制度上予以保障

  • fm1952964 2022-10-27

    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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