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涪城区: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封面新闻 2022-06-29 17:55 40766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责令被告人退赔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南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经济损失人民币一百四十三万元。”

6月28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查办的城郊街道南河社区一组组长黄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在涪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做实分层分类精准教育,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涪城区纪委监委组织9个镇(街)87名村(社区)干部走进庭审现场,以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现场“授课”,为村(社区)干部敲响“警示钟”、念好“紧箍咒”、打好“预防针”。

在庭审现场,旁听干部聚精会神地聆听了审判长宣读的案件事实、犯罪经过、量刑依据、判决结果等内容,真切感受到了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零距离”“沉浸式”地接受了一场纪法洗礼。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让我印象深刻,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让我认识到了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我要时刻警醒自己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在实际行动中做到清正廉洁。”庭审结束后,御营社区党委副书记陈春蓉深受触动。

“我会将自己今天的感受和现场情况传达给本村每一名干部,提高大家对纪法的敬畏之心。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将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严格监管,让群众明白、放心。”清水村纪检委员李芳木说道。

据了解,“旁听庭审”是涪城区纪委监委坚持同级同类、精准滴灌原则,不断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载体形式。涪城区纪委监委以“纪法教育周”为引领,不断探索分层分类“靶向式”纪法教育工作,用足用活本地“反面典型”,做深做实“旁听庭审”警示教育,通过“看得见、听得进、讲得清”的纪法教育方式,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在全区广泛营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风清气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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