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个人银行卡可赚钱?四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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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6-28 14:58 45335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张电话卡、银行卡、开个网银给别人用,就能轻轻松松月入几百上千?这么好赚的快钱不是馅饼,是陷阱!6月28日,记者从大邑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案件经过

据了解,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庄某某、杨某某、某浩、某苹等四人,在明知他人利用成套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U盾)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收集自己家庭成员及其他下家的成套银行卡,以每张600至800元/月的费用,由庄某某租借给境外犯罪分子,相关银行账户的流水结算金额达6000万元,庄某某等被告人从中赚取违法所得租借费用52万余元。直至四被告人归案,已查明有四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共计8万余元。

经大邑法院审理,四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最终,大邑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近年来,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犯罪分子为躲避侦查,往往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资金的接收、转移和提现,以逃避打击追踪。若在事实上成为了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切莫为了贪图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网银或各种第三方支付账号给他人。在校学生、老年人、全职妈妈等人群,尤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大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

评论 1

  • Owl 2022-07-04

    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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