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四川遂宁出台新政 “真金白银”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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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6-24 16:14 31892

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实习生 杜筱雨

6月23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六条措施》,推出各项“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覆盖范围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企业,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及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培育院校。《措施》将于今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措施》主要包含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园区)发展、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发展等六大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园区)、院校,提供2-30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支持遂宁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相关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且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购置金额的1%给予补助;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

(二)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信息消费试点(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物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23001-2017)认定获得贯标评定证书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单元(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企业(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

(三)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解决就业 100 人以上的企业提供服务当年分别达到5户、10户、20户以上的,根据服务对象的转型成效,经审核后,对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5万元。支持企业全面上云、深度用云,每年评选一批上云标杆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评选。

(四)支持数据共享开放应用。对社会数据提供者与数字经济企业签订数据共享、应用合同的,经审核后,给予社会数据提供者按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园区)发展。对数字经济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10万元、20万元;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在20%——30%、30%——40%、40%以上的,再次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集聚数字经济企业,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的产业园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六)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及课程,对职业院校组织该校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在遂就业,当年稳定在岗 6 个月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 100 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职业院校一次性奖励金10 万元、20万元、50万元。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数字经济相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当年向市内数字经济企业输送实习生(且年实习期达2个月以上)累计达100人及以上的,对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吸纳人才就业,对就业人员规模首次达40人、80人、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且就业人员在本地均连续缴纳社保 1 年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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