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取消初中后普职分流”?教育部回应: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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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2-04-27 19:30 42287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4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针对有专家分析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回应表示,这是一种误读,初中教育以后要仍实行普职分类教育,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

陈子季表示,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他表示,职业教育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陈子季指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轮驱动、双翼共进,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来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陈子季表示,提升办学条件。要加快经费的投入力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只有自强才能自立。畅通升学通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此外,优化办学定位。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多种多样的路径。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为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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