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向纪委反映第3天 三年多的纠纷就调解了

封面新闻 2022-01-14 15:01 64011

易国英  封面新闻记者曹笑

1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泸县玄滩镇海罗村村民李勇刚,最近逢人就感叹:纪委的办事效率太高了,“反映问题第三天,纪委就督促镇村干部帮我解决了三年多的土地纠纷。”

原来,早在2001年,李勇刚通过沟通协调,用堂叔的耕地置换了村里杨某0.3亩的林地,然后,在林地上临时修建了几间瓦房,方便自己护林及山羊养殖。两年后,他外出务工。

2018年,李勇刚与堂叔发生矛盾,堂叔收回了为他置换林地的耕地,这让林地原主人杨某不满。

由于李勇刚在外务工,其家人也没有及时处理与杨某的林地置换问题。2021年2月,埋怨李勇刚久未给予补偿的杨某儿子,砍倒了李勇刚种在瓦房周边的几株树木,李勇刚的瓦房也有一定损伤,由此,李、杨两家的矛盾纠纷加剧,村上多次调解都没能达成一致。

2021年11月22日,李勇刚到玄滩镇纪委反映问题,请纪委帮忙解决问题。

收到反映后,玄滩镇纪委书记曾婧当即找社治办了解情况,并督促社治办做好调解方案。

督促交办之后,镇纪委持续跟进,在调解当天,镇纪委副书记陈红利到现场监督,全程同社治办组织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司法所、村两委的相关干部等,一起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一起参加座谈沟通。

“你们的土地纠纷已经持续了3年多,相互指责并没有用,你们各自的具体诉求是什么?为了解决问题,你们双方能做到哪些退让?”

这一次,结合责任划分和多方沟通,李某和杨某最终达成协议:李勇刚划定0.2亩耕地给杨某,用以置换他修建瓦房等临时建筑的0.3亩林地。其中,少掉的0.1亩,用以抵扣杨某儿子砍伐的树木和损毁的房屋。

这只是泸县纪委监委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泸县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组建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月提醒、季督导、年总结”的方式,推动惠民政策应享尽享、推动群众诉求应办尽办、推动作风问题应治尽治。

据统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泸县已推动34个主责部门汇总建立《泸县惠民政策台账》,惠及群众近10万人;已推动县镇村三级干部共计走访群众3.6万余户,收集解决问题5000余个;已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32件53人,党纪政务处分50人。(文中“李勇刚”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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