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廖兴友:满山魔芋满山情

封面新闻 2022-01-05 09:39 89120

文/廖兴友

上世纪60年代中期出生的农村娃,在80年代初期,看到心仪对眼的异性,基本上就会萌生耍朋友的念头。

我为了给自己喜欢的一位黑黑瘦瘦的女生买一条红色丝巾,于是,背着竹篓,手握铁锹,拼着命地撬野魔芋。我就像熟练的探雷工兵一样,只需放眼轻轻一瞄,我就可以根据野魔芋的根茎粗细,叶片大小,大致判断出,野魔芋埋在地里有多少深度,野魔芋的个头有多大。只要有野魔芋的地方,无论是悬崖之上,还是荆棘草地,一想到那条红色的丝巾,想象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围着那条薄如蝉翼,半隐半透的红丝巾,站在屋前那棵老槐树边,伸长脖子向村口眺望,我早出晚归,撬起野魔芋来,就有使不完的劲。

满山魔芋满山情,懵懂岁月的我啊,感觉整个山坡上,都散发着野魔芋的荷尔蒙味。即便只有蚕豆大小的野魔芋,只要铆足劲,腿把子勤快点,一天下来,撬个半斤八两,是不在话下的。

为了避免挥发水分,当天撬的野魔芋,必须当天送到中药铺卖掉。连续一周的挥汗如雨,给心上的人买一条上等红丝巾的钱就差不多可以攒够了。

有一次,我发现一座坟头上,长着几棵野魔芋。我喜出望外,爬上坟头,几锹下去,几颗肥硕的野魔芋便尽收篓中。第二天一大早出门,我听到隔壁刘幺婶声嘶力竭地大骂,是哪个“害瘟”“砍脑壳的”撬了她家祖坟。

此后的结局自然是悲催的。本来我是记住了,坟头上的魔芋是不能撬的,就像太岁头上的土一样,是动不得的。可一看到碧绿的野魔芋叶子,一想到那条红丝巾,满脑子老槐树下那个向我招手眺望的女孩儿,就什么都忘了。不知撬了几座坟头的野魔芋,反正最后一次被人逮住了,我被人摁在地上用黄荆棍抽右手掌心,疼得我半个月只能靠左手夹菜吃饭。

手掌心虽疼,但还是花7块钱(那时7块钱可以买40斤大米)满心欢喜地买回了那条红丝巾。

我寄给她,等待佳音。

三天过后,我收到了一份邮局寄来的邮件。邮件鼓鼓囊囊的。拆开来看,是一条红丝巾。红丝巾里包裹了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纸条。纸条上,表达着让我心碎的意思:“你不要打扰我,要不我让你好看!”撬了7天野魔芋,被人打得满地找牙,我换来这加上标点符号只有四五个冰凉的字。

十五六岁的我想出去打工,别人说我没有成年,不要我。好学的我要买书学习,还要跟天南海北的笔友通信,就得挣钱买信封付邮资。于是,除了撬魔芋换钱,我还会“广开财源”,每到初夏,我就满山满树林穿越,捡拾蝉壳。我家在乡红橘种植区,每年冬天,橘子成熟了,我把橘子皮收集晾干,跟野魔芋、蝉壳一起送中药铺,一年下来,挣个三五十块钱,稳稳当当。

其实,我是坚信我喜欢的她那么只言片语地拒绝我,是因为她父亲在中间作怪。

她的爷爷是成都解放时,打过解放军征粮队的地主保长。我的阿婆是新政府的妇女主任,批斗过地主保长。两家爷爷辈有过隔阂。两家大人们互不往来,孩子们跟着仇人似的学大人。

她的母亲是我们一个院子的邻居嫁过去,没有她爹在的时候,阿姨见着我,还会跟我聊聊家常。我知道她有糖尿病,听老中医说,野魔芋可以降血糖。我把野魔芋给阿姨吃,她吃了,说果然有效。

有一次,阿姨去磨坊磨粉,见她吃力地挑着担子回家,我二话不说,从她肩膀上接过百来斤的担子,扛在自己肩上,一口气挑到她家门前。担子很重,十五六岁的我正在长身体,可是我憋着一口气,直起腰板一边负重前行,心里还一边美滋滋地想像着:阿姨一定在我的身后默默观察,她心里在想,这小伙子不错,热心,有劲,跟她的女儿是般配的!

我把担子放在她家门口,招呼也不打,一边擦着汗水,一边飞也似的跑回家。

我跟她的哥哥都是比较爱学习的孩子。准确地说,我为了讨好她的哥哥,我从一个不爱学习的孩子,变成了每天都捧着书看的孩子(虽然很多时候眼光落在书本上,心里却在想着她)。她哥哥喜欢看什么样的书,我就跑遍附近所有的新华书店,用我撬挖、捡拾野魔芋、蝉壳、橘子皮换来的钱,买他喜欢的书。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捧着一大摞书来到我面前,怒发冲冠把书扔在地上说,你不要打扰我妹,要不我让你好看!这句话,跟他妹妹留给我的纸条,只多了一个“妹”字。

从此,我跟她的哥哥成了见面连招呼也不打的陌生人。

通过她哥哥接近她的图谋被粉碎了,我仍然“贼心不死”。她家种来养猪的牛皮菜菜地,跟我家的果园是连在一起的。每天傍晚,她会到地里摘牛皮菜。为了见她一面,我就拿着一把修剪树丫的剪子,一棵树一棵树地修剪枝丫。说是修剪枝丫,实际上是想跟她在一起多待一会儿。可是,我总不能双手闲着,傻乎乎地看着她摘菜啊。所以,我就“嚓嚓嚓”地修剪枝丫。她地里的牛皮菜摘了一茬又长一茬,而我家的果树,被我剪了细丫剪粗丫,剪了支杆剪主干,最后我把那片果园的果树,全被剪成了“枯藤老树昏鸦”,剪成了“癞头和尚”。

我一直认为,我的懵懂的青春是在极度压抑中度过的。喜欢的女孩,因为家里穷,因为爷爷辈的恩怨,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18岁那年夏天,有一位外地的女孩儿跟我认识了,到我家跟我妈住了一宿。那天晚上,天来捣乱,下瓢泼大雨。我家草房哗啦啦漏水。我母亲动用了家里锅碗瓢盆木桶茶壶等几乎所有能盛水装水的器具接房顶上的漏水。那女孩见状,也在忙里忙外帮母亲。歉疚的母亲一边接水,嘴里一边不停地念叨,等来年四五月小麦收割后,就会把房顶全部翻新一遍,到时候就一点也不漏了。我妈的“保证”终究没有挽留住那女孩。第二天一大早,天上还是日月同辉,她就不辞而别了。

我喜欢一个又一个女孩儿,结果都是没有开始,结束就提前来了。所以,我羡慕死了山下那个比我大五岁的良叔。良叔经常给我们几个愣头青讲女孩喜欢他的故事。

良叔有两门手艺,是让女孩儿喜欢他的“杀手锏”——一个是照相技术,一个是剃头功夫。那时候,“洋马儿”(自行车)还很少,他就有一辆“二八圈”凤凰牌洋马儿。每天一大早,他把头发梳得溜溜光,把那台海鸥照相机挂在胸前,带上理发剃头家什,骑着洋马儿满乡村跑。走到哪家天黑,就到哪家落脚歇息。他为歇息的家庭理一个发,照一张全家福,就算是给主人家的住宿盘缠。

有家乖乖枝枝的女孩儿看上了良叔。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我们经常听到一些无从考证的消息,比如,某个舞厅跳“贴面舞”的小青年被“严”了,某对男女青年在大街上牵手被骂有伤风化了。

喜欢良叔的那个女孩儿,趁白天到山坡上扯兔草的时候,把包谷杆围成的草垛中间掏空,草垛里面留得一张方桌大小的空间,草垛就变成了“草房”。那女孩儿就守在草垛边,等待良叔经过这里,看到良叔推着洋马儿来,女孩儿不容分说,拉着良叔就往草垛草垛里钻,钻进去就一个劲儿说,我们的家,好暖和!我们的家,好暖和呀!

他们究竟有过多少次这样的亲热,估计他们也记不清楚了。不过,其中有两次,是闹得满城风雨的。

第一次,他们约会完后钻出草垛,发现“洋马儿”不见了。良叔还没有来得及悲伤,女孩儿就急得一边挠头顶的包谷叶,一边跺脚一边大哭。从那以后,良叔就只有“甩火腿”上山下乡给人照相。

第二次,他们换了一个偏僻的草垛约会。两人正在兴头上,突然草垛起火,他们蓬头垢面,心急火燎,狼狈不堪地钻出草垛,只看见两个嘻嘻哈哈飞奔的恶作剧背影。

足有一茬稻子成熟的时间,因为“洋马儿”被偷,那女孩儿都觉得亏欠良叔。女孩儿瞒着父母,把养了三年兔子攒下的钱,给良叔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她对良叔说,你晓得我为啥给你买“永久”吗?我就是希望我们能够永永久久。女孩儿还觉光买“洋马儿”不足以表达对良叔的爱,她想着良叔身体瘦削,想把良叔喂得白白胖胖,就乘父母不在家,把家里的口粮偷去卖掉,再买些猪肉给良叔补身体。事后,女孩儿父母知道了,闹到了派出所。良叔落下个“吃软饭”的骂名,最后他把永久牌“洋马儿”,“海鸥”照相机,剃头家什全部留给女孩儿,自己远走南方,成了村里去沿海第一批打工的人。

后来,我们村子里,少了一个男照相师傅,男剃头匠,多了一个带着孩子,推着自行车走村串户的女照相师,女剃头匠。如今,那个80年代推着自行车走村串户的女照相师,女剃头匠的女儿女承母业,在城里开起了婚纱摄影店和美容美发厅。她说,她想给含辛茹苦把自己养育大的母亲拍一组婚纱照。

可是,婚纱照哪有一个人拍的道理?

我呢,终究再也没有见到那个我喜欢的女孩儿。听说她当时是喜欢我的,她的母亲也是喜欢我的。是因为爷爷辈有隔阂,还因为我们住在山上,没有田,只有粗粮,没有米吃。她嫁到了山下的坝区,不吃粗粮,每天都可以捧着一碗白米干饭吃。白米干饭,能够把黑黑瘦瘦的女孩儿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只能把满山魔芋满山的情,浸泡成一壶五味杂陈的茶,一饮而尽,滋润成长的少年。

如今的家乡,户均一辆的轿车取代了“洋马儿”,随处可见的美发店取代了剃头匠,手机取代了照相机,住房苦难群众安置公寓取代了土坯房。如果良叔再提及自己曾经的“草垛恋爱”,大概会被年轻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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