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养老产品未来仍需持探索

封面新闻 2021-12-20 03:14 103917

2021年9月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此次试点由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4个城市开展。12月6日,成都等试点城市开售销售养老理财产品,各路媒体纷纷追踪报道,更是使用“卖疯了”、“半日售罄”等极具夸张色彩的词汇吸引大量网民眼球,不断挑动着公众神经。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到底啥样?有啥特点?本报记者邀请普益标准的专家对首批试点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进行了全面详细解读。

首批养老理财备受追捧,募集情况良好

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募集方式均为公募,面向不特定公众,但仅限于特定试点地区的投资者。4家试点理财子公司对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募集规模各有安排,其中,工银理财为30亿元、建信理财为40亿元、招银理财为30亿元、光大理财为20亿元。开售首日,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销售火爆,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发行量之所以较为“保守”,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根据《通知》内容,养老理财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且在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需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这就迫使各试点机构不得不合理分配总额度,以满足后续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需要;二是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和业绩表现必将备受关注,各试点机构发行的首款产品带有“试水”的意味,因此不愿过度加码首批产品。

认购门槛低 管理费托管费“双底”

认购起点方面,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支持1元人民币起购,并且购买金额以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此前,除建信理财的“睿吉”系列产品,各机构推出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认购起点基本都在万元以上,可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在认购起点上几乎等同于“零门槛”,凸显了普惠属性。

理财费用方面,相比普通理财产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费率明显更加优惠。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不收取认购费和销售费,托管费率和固定管理费率也几近“触底”。超额管理费的设计则耐人寻味,建信理财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管理人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其余3家试点机构则通过媒体“承诺”首款养老理财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可见,4家试点机构似乎均“放弃”了这一重要收入来源,但这种超低的费率结构能否持续,还有待观察。

此外,除工银理财外,其余试点机构均表示将对提前赎回的份额收取一定的提前赎回费,其中,建信理财将按份额持有期限的长短收取0.1%-0.5%的提前赎回费,但年满60岁的投资者无需缴纳提前赎回费;招银理财则规定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满3年时,不收取赎回费,不满3年时,收取0.1%的提前赎回费;光大理财设置的提前赎回费率最高,达到了2%。提前赎回费的收取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申请提前赎回的投资者将面临一定程度的“惩罚”,另一方面提前赎回费通常计入理财产品资产,因此对稳定持有产品的投资者是一种“补偿”。

表 1: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理财计划费用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产品期限较长但引入差异化的分红机制

产品期限方面,4款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为5年,原则上存续期间不得申购和赎回,这种纪律性有助于形成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的资产配置和价值投资,以实现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据粗略测算,11月份理财子新发封闭式净值型产品的平均加权期限约为458天,远低于此次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

流动性方面,首批养老理财产品通过引入差异化的分红机制、人性化的提前赎回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据了解,4款养老理财均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分红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产品单位净值大于1,但是否分红、何时分红则有所差异,工银理财明确说明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12月10日为分红日;建信理财明确说明产品成立满一年后,产品管理人可根据产品运作实际情况按月决定是否分红;招银理财明确说明理财计划运作满6个月起,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每季度进行一次及以上的收益分配;光大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分配基准日、当次分配比例和金额。这些分红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养老金补充功能。

在提前赎回方面,在产品封闭期内或产品到期日前,投资者可能因特殊事件需要临时支出大额费用,为应对这种合理需求,降低投资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的风险损失,保护投资者利益,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均设置了提前赎回规则。

收益比较基准令人心动诚意满满

首批养老理财均设置了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整体在5%-8%之间。除光大理财采用单一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其余3家试点机构均采用区间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巧合的是,光大理财也是此次唯一推出混合类养老理财产品的试点机构,其余3家试点机构的养老理财产品均为固收类。具体来看,光大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工银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7%;建信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8%;招银理财也同样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8%。相比普通理财产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可谓诚意满满。

养老理财产品未来仍需持续探索

专家表示,此次试点的养老理财产品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等特点,养老特征明显,不同于以往挂名“养老”二字的普通理财产品,以往的“养老”理财产品只是带有“养老”字样,以一些短期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工具为主,和养老理财追求稳健、长期的理念完全不同,且资金投向和申赎规则等与普通的理财产品并没有本质区别。

养老理财初次发行,各方面符合监管细则,是真养老理财的体现。专家表示,银行渠道优势明显,客户群基础庞大,未来银行可利用科技赋能,精准客户画像,在产品设计上提升产品本身与客户真实风险偏好的契合程度。一是让产品运作期更多覆盖到不同年龄层次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二是在产品运作的不同时期,根据投资者对于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可以利用下滑曲线模型制定资产配置策略,在资产配置上做出对应的调整。

对于养老理财,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可以借鉴养老基金的经验,为不同年龄段的投资者设计不同持有期限的产品,在产品运作的不同时期,调整资产配置组合,使产品的风险收益与投资者不同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加契合,但这也对银行持续的资产配置和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封面新闻记者 董天刚

评论 12

  • bala 2021-12-31

    [得意][得意]

  • bala 2021-12-23

    [得意][得意]

  • jinjin 2021-12-23

    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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