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川省人社厅多措并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川观新闻 2021-11-29 16:38 34770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知识竞赛

文/云飞

“今年已经培训新就业形态农民工约3万人。”11月2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着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双维护”、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双促进”,持续推动实践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着力抓好调查摸底。成立新就业形态发展及权益保障问题课题组,先后赴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和成都、绵阳等市(州)实地调研,发出调查问卷2000余份,涉及企业378户、从业人员1957人,形成《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新经济发展研究报告》。

着力强化政策支撑。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出台《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解决“参保难”和“待遇保障难”问题。扎实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争取纳入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省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训

着力抓好技能培训。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达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计划,把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全省开展劳务品牌培训28.1万人、返乡创业培训9.2万人,其中培训新就业形态农民工约3万人。去年以来,先后在成都、德阳、雅安、乐山、遂宁、南充、达州等地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试点,累计培训6300余人次。

着力加强用工指导。强化对平台企业用工管理的分类指导,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实施电子劳动合同。畅通劳动争议维权渠道,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方面案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农民工慰问活动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范围,帮助解决其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着力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方案》,实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专项行动,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实施意见,与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开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警示约谈。加强与工会、司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同,创新快递员等群体建会入会模式,鼓励25人以上的新业态企业单独建会,25人及以下的通过联合建会等方式建立工会组织,建设“快递员之家”“网络送餐员之家”“司机之家”等综合服务阵地,联合开展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典型选树等活动。

(图片由四川省人社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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