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炼油”厂非法获利30余万,攀枝花警方抓获12人

川观新闻 2021-11-11 21:26 47159

川观新闻记者伍力

11月11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获悉,该局成功打掉一个从购买、炼制废机油到非法出售成品柴油的团伙,追回环境污染补偿费40余万元,成功破获全省第一起利用废机油提炼劣质柴油污染环境案件。

2020年7月23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接到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宋某忠等人在攀枝花开设“土炼油”厂的情况通报,此案嫌疑人利用废机油非法提炼柴油,“土炼油”厂遗留危废物内含有砷、汞、铬等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随后东区分局将情况立即上报市局,成立了“7.23环境污染案”专案组,立即对“7.23环境污染案”进行立案侦查。

警方调查发现,2020年6月11日,张某国租用一河北牌照油罐车装载29.24吨废机油,准备运往山东省莱芜市销售,途经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时,被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查获,随后该局将情况通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一条生产、销售劣质柴油的犯罪链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2017年初,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宽就在山东省淄博市商议,准备到攀枝花市开设土炼油厂,非法从废机油中提炼柴油再进行销售牟利。于是宋某忠找到贺某秀,让其通过在攀枝花市的老乡陈某物色建厂地点。同年3月,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宽、贺某秀四人带炼油技术人员左某峰、李某光,驱车装载建厂设备来到攀枝花市,并由霍某宽出资100余万元,在攀枝花市西区租用场地建设非法炼油厂。

非法炼油厂建成后,霍某宽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与合法手续,无任何环保设备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在该“土炼油”厂进行炼油并销售。同时,因霍某宽等人的“土炼油”厂对废机油需求量大,原材料的采购就成为难题,于是霍某宽找到张某国、王某刚等人帮忙收购废矿物油、废机油,张某国等人前后共收购125吨废油,并售卖给霍某宽的“土炼油”厂,张某国等人从中获利7万余元。

期间,张某国在“土炼油”厂倒卸劣质柴油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工人面部和手臂烧伤。事故发生后,霍某宽等人及相关生产人员陆续逃回山东。至此,霍某宽等人将提炼出的劣质柴油当做成品柴油以每吨3980元的价格,向攀枝花市周边、南充市、山东省等地进行销售,共计获利34万余元。

2018年4月,霍某宽等人在山东淄博商定后再次回到攀枝花重新选址,并增添了炼油设备,由攀枝花老乡陈某垫资60余万元在仁和区建立了新的“土炼油”厂。同年6月,霍某宽等人从王某刚处购买了20吨左右废机油,又将之前西区“土炼油”厂剩下的20余吨废机油囤积起来。经历了之前工人受伤一事,使得霍某宽等人更加“谨慎”起来,准备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但由于没有相关资质,未办理到生产手续,该炼油厂就未进行投产。

眼见工厂无法产生效益,霍某宽等人又联系王某刚,将40余吨废机油卖给王某刚,王某刚将其中30吨左右废机油倒卖至眉山一家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公司,获利7.954万元。剩余的11吨左右废机油,被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查获,给予王成刚罚款3400元,没收经营废机油违法所得2750元的行政处罚,并委托攀枝花市孟曦商贸有限公司将废机油收集处理。

2020年11月29日, 宋某忠、霍某宽被东区分局抓获归案,至12月24日其他10名嫌疑人相继到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宽等12人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忠、宋某成、霍某宽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9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审判机关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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