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荥经县开展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周一学”

封面新闻 2021-10-20 14:49 53172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2021年9月新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这次我主要从《条例》中关于审理部分的内容,并结合一些办理过的案件跟大家共同学习……”10月19日,在四川荥经县纪委监委“每周一学”学习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吴尧“上台”领学,开启了该县纪委监委推行“每周一学”学习模式的开端。

在案件审理“每周一学”中,荥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理业务骨干对审理过程中易出现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案件互评,现场反馈评查发现的问题,用“红脸出汗”的方式进行精准有效的业务指导;对统一文书格式模板进行培训,明确文书格式要求,对审理各个环节易出错、混淆、忽视的事项进行讨论和自评,采取查阅案卷、集中评查、交叉点评、总结归纳等措施紧扣案件质量根本,切实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审理人员相互取长补短,确保学有所获。

“以前在审理报告中,我们对该称呼同志的地方没有称呼同志,导致文书表述不准确;未体现涉案财物处置意见,这些都制约了我们的案件审理质量。通过这次培训我们更加了解案件质量评查评分标准,以后才能更好的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课堂上,荥经县纪委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张顺勋说到。

荥经县纪委监委分管审理工作的王煜同志表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案件审理室将继续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让‘每周一学’精准助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作为政治机关,荥经县纪委监委坚决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前谋划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在学习过程中,更多的采取以案代训的教学模式,通过身边的案例及工作经验的剖析,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授课,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实战能力。”荥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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