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遇上“醉驾 ” 两败俱伤,双双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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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5-26 18:52 23393


吴礼秋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日前,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安区大队依法对发生在5月2日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赵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右侧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调查。

5月2日,大安区大安寨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一个驾驶车辆“逆行”,另一个“醉驾”,结果两败俱伤……

当晚19时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经大安洞口井往自贡火车北站方向行驶。19时28分行驶至大安寨隧道内时,与对向赵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自贡大安交警处置事故现场时发现郭某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显示其涉嫌“酒驾”。随后,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取郭某静脉血液备检。经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属机动车类的摩托车;郭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435.3mg/100ml,属于“醉驾”。

据了解,郭某当晚饮酒后驾车前往杨家冲小区去朋友家,而后从杨家冲小区出发经洞口井、大安寨隧道前往自贡火车北站。行驶至大安寨隧道内遇上驾车逆行回家的赵某,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评论 2

  • fm1625 2021-05-27

    活该

  • 采哥 2021-05-27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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