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自贡市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群众反映强烈

封面新闻 2021-05-06 22:49 36443

临时排水管高于河床,河道断流。

5月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公开曝光省级环保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自贡市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被点名曝光。通报指出,自贡市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施工不规范致使长滩河断流;自贡市国资委未严格履行指导、督促职责,对相关情况不闻不问;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流于形式,不担当、不作为,长期无视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自贡东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处于长滩河下游段,总投资39.2亿元,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客运枢纽、游客集散中心、站前广场、地下综合换乘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业主单位为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自2020年6月开工至2021年3月,仅自贡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就收到4次有关信访投诉,反映项目周边自富路及施工期扬尘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1年3月开展的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中,已向自贡市反馈了类似问题。

生活污水纳污坑塘富营养化。

二、主要问题

(一)未按方案施工,致使河道断流。该项目拟新建的2#市政道路因施工需要改移河道河床,于2020年7月获得自贡市水务局行洪论证批复,河道改移主体施工期为2020年10月至12月。督察发现,工程施工截至目前仍未完成,且实际施工未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进行河水导流,擅自将导流方式由纵向围堰导流改为临时排水管导流,设置的临时排水管也明显高于河床,河水下泄受阻,致使长滩河约300米河道断流,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项目施工未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周边自富路道路破损、积尘严重,“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应建设3至5米高的工地周边围挡,实际只配建了2.5米,且不连续。施工废水直排,未按要求收集回用;生活污水未按要求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而是就近排入坑塘,受纳坑塘已长满浮游藻类,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坑塘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134mg/L、45.8mg/L、3.37mg/L,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6.7倍、45.8倍、16.9倍,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属劣V类水体。

(三)职责不清,考核不严。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虽设有环保管理机构,但工作人员不清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项目污染防治要求。自贡市国资委虽然已将环保考核纳入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保障性指标考核体系,但仅简单设置“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违规排放污染物”等指标,缺乏针对性、操作性。2018年以来,市国资委未按照考核流程要求,收集市属国有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也未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市属国有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污染等情况,考核工作浮于表面,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递不到位。

道路破损、积尘严重。

三、原因分析

自贡市国资委未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履行对市属国有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督促职责,对相关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不闻不问,疏于检查。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市属国有企业,本应带头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但工作流于形式,不担当、不作为,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缺位,长期无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导致项目周边扬尘、水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评论 1

  • 采哥 2021-05-27

    何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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