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人物 | 成都教科院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陈进:行中有学,学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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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4-27 00:00 93544

封面新闻记者 何方迪 实习生刘俊

研学旅行作为学生课堂之外的研究性学习方式,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之一。

近年来,国家陆续公布了各类研学旅行基地公示名单。建党百年之际,四川省公布了111家红色教育研学旅行基地名单,助力研学旅行发展。研学作为实践育人的一项新措施,在家长、学校、社会等多层面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

在提倡劳动教育的当下,让学生走出课堂,带着问题在集体旅行中寻找答案,在实践中应用知识、探索真理才能得到更加多元多彩的发展。近日,记者采访到成都教科院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陈进,就研究性学习与研学旅行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成都教科院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 陈进

陈进谈到,《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距今已有20年。2017年教育部又颁布了《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四大板块,并确定每一种活动方式的关键要素。其中考察探究是基于学生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引导学生形成理性思维,培养学生科学探究精神的一种活动方式。它通过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在观察、记录和思考中让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帮助学生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陈进认为,研学旅行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学,即研究性学习,开展研究性学习是研学旅行的重要内容;二是旅行,让孩子们在学习之余走出校园,去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在国家文件中,对研学旅行有这样的表述:“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研究性学习的实施至少有三个阶段,研学旅行同样,包括进入问题情境、实践体验和表达交流这三个阶段,就是说学生在开展研学旅行之前必须要有前置课程,引导学生进入问题研讨;讨论确定主要问题之后,进入实践体验;最后是学生对研学旅行过程的所思所想、所得所获进行总结分享表达。只有保证这三个研学过程的认真实施,才能让学生真正“行中有学,学有所得”,发挥研学旅行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学习环境不受限制、学习过程充分亲历,这种体验式、探究式学习,让研学旅行成为学生非常喜欢的一种学习方式,研学旅行在全社会也曾掀起一股难挡的热潮。陈进介绍,近年来,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三个层级分别出台了由教育、发改、公安、财政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重要文件,对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研学旅行基地建设、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成都市还就研学旅行中混淆研学旅行概念,学生“游而不学”,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专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

就当前研学旅行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来说,陈进认为,“研学旅行质量最为重要,研学旅行的质量取决于课程设计,课程是研学旅行的核心。要根据研学点位的实际,充分挖掘其蕴含的教育价值,通过课程的实施达到育人的目的,这是其一。

其二,目前专业的研学导师相当缺乏,孩子们需要的研学导师,不仅要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更重要的是能结合点位蕴含的价值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进而帮助孩子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她建议,“可以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共建人才队伍;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机制。”

评论 6

  • ZZ喵 2021-04-27

    很不错

  • ZZ喵 2021-04-27

    学习了

  • ZZ喵 2021-04-27

    陈所长讲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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