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男子发布交通事故谣言,被处罚!

“平安乐至”微信公众号 2026-07-08 16:00 49863

7月7日,网民刘某龙在微信工作群内发现一段交通事故的视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将该视频内容发布至家族群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公安机关核查,7月7日9时43分,驾驶员李某国在驾驶车辆行驶至二环路南湖庄园小区外道路时,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并与经过该路段的多辆电动自行车、小车发生碰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已排除驾驶员酒驾、毒驾行为。目前,该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乐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龙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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